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同样可以按现在的实地亩数所要长产费用。2,地理现在附着3个冷棚,大概占地两亩。该执行什么补偿标准?。3,有两间看护房和大概120平米左右的砖体房屋,是...
发布者:jain870919 2011-12-2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