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
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关向
供应商直接购买的
采购方式。
二、适用条件:
达到限额
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
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
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2、原采购的后续维修、
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
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
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5、采购单位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才能促进实施相关政策目标的;
6、从残疾人、慈善等
机构采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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