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菊 实习生 赵香妹)昨日下午,我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立伟宣布,6月底前,重庆将全面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
预计到2020年,全市重要河库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实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
据介绍,“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我市主要是河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一河一长的工作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河库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及加强执法监管等。
根据方案,全市各级河长制将在6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也将实现全覆盖。市级设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市长担任总河长,两位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分别负责长江长寿区及以下19个区县、长寿区以上20个区县及两江新区河长制实施,并任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三条市级主要河流河长。
各河库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市、区县(自治县)设置河长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22个部门为市级责任单位。
荣昌、永川等区县已陆续开展河长制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也取得了明显保护水安全的效果。
相关新闻:
每天最新鲜的猛料,请扫新浪重庆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