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借: 营业费用 30 000
贷: 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计算个人所得税:(30 000-1 600)×25%-1 375=5 725
(2)借: 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贷: 库存现金 24 275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5 725
在咱们对该公司记账凭证进行复核时发现,该业务员在销售作品的历程中支付差旅费5600元、业务招待费3 400元。针对上述业务公司如果对该项业务分开核算就能到达节税的目的。公司应当作如下账务处置;
二、会计分录:
(1)借: 营业费用 5 600
管理费用 3 400
贷: 库存现金 9 000
计提与发放个人工资时;
会计分录;
(2)借: 营业费用 21 000
贷: 应付职工薪酬 21 000
计算个人所得税(21 000-1600)×25%-1 375=3505
会计分录
(3)借: 应付职工薪酬 21 000
贷: 库存现金 17 495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 505
以上不同的会计处置技能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收入差额2 220元(5725-3505),按第二种技能核算并不违反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在进行涉税会计处置时,要认真剖析税法与会计法的差异,真正作到纳税成本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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