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县(市、区)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集中整治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省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设区市组织落实,而县(市、区)委是一线指挥部,要发挥关键作用。具体来说,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纪委书记要敢于担当,坚持原则,铁面执纪。目前,我省乡镇换届工作已基本完成,县(市、区)领导班子正在调整当中,各地不能因为换届影响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两项工作要统一安排,“学”和“做”要有集中整治的要求,集中整治工作也要结合“学”的深化、“做”的深入来推进。各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对学习教育和“集中整治”进行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出实招、干实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把学习教育与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凝聚和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要把严肃查处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结合。要对近年来涉及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台账,分类处置,集中查处一批问题,坚决纠正吃拿卡要、处事不公等不良行为。同时,又要注意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保护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四是要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开展集中整治的情况,要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范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搞形式、走过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单位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转自《廉洁江西》)
来源: 上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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