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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命之“情”:中国人的“情本哲学”

编者按:

2018年9月15—16日,第三届生命与国学高峰论坛在湖北武汉召开。来自全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围绕“传统文化与轴心时代”的主题,为化解人类各种危机,走出时代困境探寻新出路。本平台将陆续发布参会嘉宾的论文,以飨读者。

作为生命之“情”:中国人的“情本哲学”

刘悦笛

刘悦笛先生


刘悦笛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曾任国际美学协会(IAA)五位总执委之一,现任中华美学学会副秘书长兼常务理事,《美学》杂志执行主编,Comparative Philosophy英文杂志编委等职。早期主要研究分析美学史及生活美学理论,后期学术兴趣由“生活美学”转向“情本哲学”。

摘要:中国儒家“情本哲学”,就是一种以情为本的哲学,其中的核心概念就是情,英文只能以Qing这个译名为准。因为,这里面的“情”并不仅囿于“情感”之基本义,同时也包含了“情实”的基础义,还有“情性”的境界义,这构成了中国“情本哲学”的三个基本面向。在情当中既有形而上之“道”的涵义(情性),也有形而下之“器”的意义(情实),还有居中并上下联通的意蕴(情感),“情性”“情实”与“情感”恰是三位一体的。中国的“情本哲学”以儒家为主干,倡导一种“道始于情”的智慧之路。于是乎,“道始(司)于情”就有了三重哲学意蕴:第一,道始于情实:道开始于实情、实际和具体的事情;第二,道始于情感:道开始于感情、情感和感性的人情;第三,道始于情性:道开始于情之性,而非性之情,(自下而上)性生于情,而非(自上而下)情出于性。

关键词:情本哲学;情本儒学;情性;情实;情感;道始(司)于情

所谓“情本哲学”,亦即以情为本的哲学;相应的,所谓“情本儒学”,亦即以情为本的儒学。我们继续中国哲学家的传统,所要建构的“情本哲学”当中的核心概念,就是情(Qing)。这里面的“情”并不仅囿于情感之基本义,同时也包含了情实的基础义,还有情性的境界义,这构成了中国情本哲学的三个基本面向。因此,中国的“情”,仅翻译成emotion抑或feeling,乃是不全面的,当然它仅有实情之义,亦不准确,甚至对它的界定,与“由性定情”的路数刚好反向,这个情应该只能翻译为Qing,就像道译为Dao/Tao一样。在情当中既有形而上之“道”的涵义(情性),也有形而下之“器”的意义(情实),还有居中并上下联通的意蕴(情感),“情性”“情实”与“情感”恰是三位一体的。下面就从“情本哲学”的出场谈起,以“语言分析”的方法,来解析中文语言丛林里的“情”义,最后提出“道始(司)于情”的三重哲学意蕴,从而给予中国“情本哲学”以大体轮廓的勾勒。

一、“情本哲学”的出场

情感哲学在中国,或者中国的情感哲学研究,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了。从“经学时代”转向“哲学时代”,在历史的转捩点上,王国维就有《论性》,但未论“情”而却极重“欲”及其满足。梁漱溟其实也重视“意欲”,他就将整个宇宙看成是人的生活和意欲不断得到满足的过程,情与欲实亦不可分。梁漱溟还以理智与理性之短长来区分中西,西方人善于用理智,重“物观上的理”,即“物理”;中国人则善于用直觉与情感,重“人情上的理”,即“情理”。由此,“西洋偏长于理智,而短于理性;中国偏长于理性,而短于理智”。这意味着,梁漱溟所谓的理智,相当于具有科学精神、向知识发展的今天我们所常用的“理性”,而他所谓的理性则更近于如今所说的“情感”,说中国人长于理性就是说善于情感,这是开了情感之中国哲学思考的先河。

1924年袁家骅的《唯情哲学》与1928年朱谦之的《一个唯情论者的宇宙观及其人生观》,这两本专著乃是中国情感哲学得以系统建构的标志,前者本自道家,后者自本儒家,可见从一开始建构情感哲学就形成了“儒道互补”。朱谦之甚至在更早的收入其专著《革命哲学》中《一封公开的信给冰波兄》的论述当中,就提出了以情为本的思想:“情人是何宇宙本体合德的。‘情’,就是宇宙本体,情人的好处,就在能够认知本体,达到本体,他的一举一动,莫不是本体之流行,因他和本体合德,所以他就是本体”。当然这里的“情人”绝不是恋爱中人,而是具有真情之人,用1927年专著《无元哲学》当中的话来说,情人即过“真情生活”之人,“所谓真情生活,简简单单就是要返于自然,返于人的天真……总而言之:真情生活就是自然随感而应的直觉生活”。由此可见,当时唯情主义哲学不仅无视于理性的作用,较之梁漱溟的“情理”已有偏颇,而且,依据当时思想主流,基本上也都把情加以直觉化了,这里的直觉既有法国哲人柏格森的影响,也建基在本土的思想基础上。

这上个世纪的民国传统,在新世纪以来得以接续。现代诸家也在从哲学抑或儒家角度来专门论情,两位重要论者都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研究员。蒙培元在2002年出版的《情感与理性》当中较早认为,要把情感“作为真正的哲学问题来对待,作为人的存在问题来对待”,“成为解决人和世界关系问题的重要话题,则是儒家哲学所特有的”。他的情感哲学研究以儒为主体,也就由此构成了一种“情感儒学”。蒙培元先生自认,这种儒学“正是对冯友兰先生新理学的继承。冯友兰先生提出仁是真情实感,我进一步提出仁作为情感是儒学的核心内容……把仁爱作为儒家的本体性概念”,进而以知情合一为内核,认定“儒家哲学的特点,正如牟宗三先生所说,理与情,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不是‘私欲之情’)是‘浑融’在一起的,因而是‘活’的。……儒家是主张提升情感的……而不是建立一套‘超越的形上学’或道德实体论”。如此看来,只要主张以情为主来建构儒家哲学,那就会走向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学”的另一面,因为后者是要直接以内在的道德律,去直接通达头顶的灿烂星空的,而在情感哲学家看来道德显然不能一统天下。

李泽厚的哲学主张向来鲜明,他更为明确提出“情本体”思想。早在1988年的《中国传统的述说》里,李泽厚就推重把“仁”的最后根基归结为以亲子之爱为核心的人类学心理情感”,这就是把“这种人情情感本身当做最后的实在和人道的本性”。进而,孔门儒学“不仅把一种自然生物亲子关系予以社会化,而且还要求把体现这种社会化关系的具体制度(‘礼乐’)予以内在的情感化、心理化,并把它当做人的最后实在和最高本体”。后来,从《实用理性到乐感文化》到《哲学纲要》等一系列的哲学原论之论述当中,“情本体”思想越来越占据主导。还有整本《论语今读》也可以说是以“我注六经”的方式,来表述李泽厚的“六经注我”之“情本”思想。这种情本思想在其中珠散各处,如谈到“逝者如斯夫”,就做了如下的述评和生发:“作为时间现象的历史,只有在情感体验中才成为本体。这亦是情感本体不同于工具本体的所在……唯情感时间则不然,人能在这里找到‘真实’,找到自由,找到永恒,找到家园,这即是人生本体所在”。李泽厚明确把情作为本体,这还是发先人之所未发,给我们诸多新的启示。

当然,这里的情本之“本”,也不是西方的“本体论”(ontology)之本,该词源自希腊文的logos(理论)和ont(是,或存在),到了17世纪,欧洲学者才创造了拉丁词“ontologia”用以指称形而上学的一个分支。然而,中国人所谈形而上乃是贯通上下的,西方的形而上学作为对“存在”本身问题的追问则是不能下贯的。我们所用的“本”“体”,大致相当于“体—用”关系当中的那个“体”。李泽厚曾对于体与用区分得非常明确:“体”指本体、实质、原则(Body、Substance、Principle),“用”则是指运用、功能、使用(Use、Function、Application),而“本”则是最后实在和最高本体。此“本”与此“体”,合二为一,才是李泽厚意义上的本体,也是中国人使用本体不同于ontology的根本所在。

我认为,李泽厚提出“情本体”思想,乃是他晚年的一个重要学术贡献,其实就是他所谓“该中国哲学出场了”当中应该出场的哲学之一,也是“中国哲学如何出场”中的应然哲学形态之一,但往往也是被大家误解的地方:“情”何以成为本体?哲学怎么能“谈情”呢?实际上,这个情本思想的提出,乃是面对西方哲学的“理性中心主义”或“逻各斯中心主义”“欧洲中心主义”与“男性中心主义”所提出的中国挑战。从西方思想的历史大势来看,后现代的确走的太远,它也是为了反对“启蒙理性”之缺失,这倒可以理解,但是反对之后,走向何方?

从建设性的角度来看,“情本体”思想,既防止了(现代性)理性之偏僻,也预防了(后现代性)感性之泛滥,可谓两面出击,行走“中道”。在学术交流当中,李老师看了我这个判断后,说:“正鄙意也!所以我一开始就讲建设的哲学,而不只是解构、破坏,破坏的祸首便是尼采,尽管我并未完全否定尼采……”在与李泽厚先生对话当中,他始认定:情本体即“情理结构”!由此可见,“情理结构”乃是情本体思想之内核,然而,与李老师近期的争论所产生的分歧就在于:情本体的逻辑起点在哪里?“情理结构”的来源在哪里?

这就回到了一个根本问题:人是什么样的动物?按照后现代主义的理解,这个问题也许就不该被追问,它属于一种“宏大叙事”。然而,人是什么,在李泽厚那里终要直面,他深深赞同一个西方思想的定论:人是理性的动物,并认定后现代就是想以各种方式推翻这一点。由此出发,李泽厚先生乃一位“反”反后现代主义者,情本体的人性论之出发点,也在于人有理性,所以人才不同于动物。李老师在这一点上,其实也是深谙儒家的“人禽之别”的,他最近甚至强调“情理结抅即人禽之別”,在《论语今读》当中就对此说过不少。他认为:孔子论“性”“还是中性的,无所谓善恶,不像孟子大讲‘人性善’。孔子只讲‘仁’,并以‘礼’归‘仁’。孟子则将‘仁’归于四端,成为先验的性善。而后,《易传》《中庸》再归于宇宙观(外)本体论(内),即‘天行健’和‘天命之谓性’,进一步体系化了‘性’‘命’,组成儒学的框架骨干。汉之阴阳五行,宋明之理学心学,更进而发展之。孟子的学生告子认为‘食、色,性也“。焦循也说,‘性无他,食色而已。饮食男女,人与物同之”,这就发展出后世的“自然人性论”。

李泽厚既然不赞同阐发孟子而来的“先验人心论”,也不同意食色性也的“自然人心论”,提出以情本体来确立人性基本结构,而“情理结构”当中理性乃是占据绝对主导的。然而,我与李泽厚先生的分歧就在于,既然您主张情本体,以情为本,那么,为何不把“情理结构”贯彻到底呢?既然“情理结构即人禽之別”,那么,为何区分人禽的只是理性,而无情感干系?有没有专门的“属人”之情而动物并没有?理与情及其合体,是不是都可以用来区分人禽?

所以,我就追问李老师:您的情本体,没有贯彻到底的真正原因,就在人禽之分上(及对道德的基本确定上),仍是一位康德式的纯理性主义者,如若把“情理结构”贯彻到底,那就应该不赞同这种理性中心的观念。于是乎,有没有这样一种界定的可能性:从“情本体即情理结构”的角度来看,可否说,人当然是理性的动物,同时也是情感的动物呢?李泽厚断然否定:你这“同时”沒有意义,人是情感的动物=人是动物。人当然是动物,动物就有情感。我回答:动物有情绪,当然没问题,人也是动物,也没问题,但人的情感,似乎总有超出动物的那个维度,而这个维度,恰恰在于人有理性融贯其中,此乃“情理结构”也!难道不是吗?李泽厚回应:你那“维度”从哪里来?我大讲“情理结构”,你应反对才能自圆其说。所谓“贯彻”,正好是今天的机器加人欲,一半一半而已。我再回:一半野兽,一般天使,机器加人欲,肯定是二元凑泊,而实应为情理交融也!“情理结构”,完全赞同!但是,“情理结构”的源头理解上,大概与您有个分歧,就好像实践论上,与您的分歧一样,有点“如出一辙”,大概这也可以归结到——您的“工具本体”与“情感本体”——的二分割裂问题上面去。

的确,孟子重人禽兽之别,但也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也,差别其实很小,就像DNA的排列顺序,人与动物其实差异不大,但就那一点点的差异,却造成如此之分殊也。问题还是,除了理性之外,“人化”的情感,是不是人禽之分的界限呢?当然,李泽厚始终也不赞同“高级情感”抑或“道德情感”之类的说法,但如果以“情理结构”来区分人兽,岂不更完满?既有理,又有情也!这是我的想法,也是我对情本体的基本理解。“情理结构”的价值,从人兽相揖别的地方,就出场了。然而,正如李泽厚所说,千言万语,仍是一个老问题:动物有否道徳?不管时时髦说如何红,他仍坚持儒学根本观点:人禽之别!李泽厚先生反复告诫我:所以我说情本体没那么简单直接,你不要跟着潮流跑,这个潮流也就是当今西方情感哲学的潮流。譬如,如今中西方学界都比较注重四端之说,但是李泽厚近期则更明确“反四端”,在这一点上,又与之发生了一系列的思想交锋。他认定,孟子的价值并不在四端,但这从恻隐到是非之心的四端皆关情也,但李泽厚认为孟子的最大价值,就在于道德人格力量,这也就近似于康德的自由意志问题,这就近乎推崇道德理性了。但“四端之情”在情本哲学建构当中,其实真不可或缺也,否则儒家“情本哲学”就会失去其心理根基,也就变得不完整了。无论如何争论,沿着情本体之路建构“情本哲学”或“情本儒学”,乃是笔者所要做的工作。

二、作为认识论的“情实”

在早期中国思想里面,较早的“情”的公认用法,可以一般可以追溯到《尚书》《左传》和《国语》当中。《尚书》仅有一处:“民情大可见”(《尚书·诰康》),《国语》则有多处如“彼得其情,以厚其欲”(《国语·晋书一》),但都没有《左传》用得那么多,如“大小之狱,虽不能查,必以情”(《左传·庄公十年》),且两次提及匿情(也就是隐匿实情的意思)如“吾知自,敢匿情乎?”(《左传·襄公十八年》)等。这些历史文献当中的情,多指“情实”,即事物之实。

《左传》当中有两处“鲁有名而无情”(《左传·哀公八年》)和“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左传·熹公二十八年》),被英国汉学家葛瑞汉(Angus Charles Graham)所重视,在此他所用的是理雅各(James Legge)的经典译法,翻译前一句是“Lu hase the reputation but not the fact”,意为(叔孙辄对答)鲁国尽管有其名声却无其(事)实;在翻译后一句时用的翻译为:“He knows fully what is fact or falsehood among the people”,意为(晋侯在外十九年但)他知道民(情)的事实或者伪假。无论言说一个国家无(实)情之情,还是说明一个人知(民)情之情,都使用的一个英文单词fact,也就是事实。只不过,前者说的是“有名无实”,有名而无情就是有名而无“实”之意;后者说的是“体察民情”的意思,民情其实也是就是指民众的实际情况,此即民之“实”也。

这其实就是“情”在中国最早的一种用法,也就是“实情”。这意味着,情实或即质实,情与实的关系,在如今所见的最早历史文献当中,的确是主流用法之一。至今,在现代汉语当中,“民情”仍是常使用的用法,基本意义至今未改。“人情”也是,但有了一定份殊:试比较“人情”与“民情”,前者在用在风土人情的时候,就比较接近于“民情”,但在意指人的各种情感的时候如“不近人情”,那就不是指情实了。

《左传》之“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在汉学界还有不同的理解,如果说对“鲁有名而无情”的理解还算一致的话,究竟该如何理解“民之情”呢?到底是民众的实情,还是民众的情感呢?从体恤的角度来看,似乎两种可能都存在,或者体恤民间实际的情况,或者体恤民间存在的情感。所谓体恤民情疾苦,这个疾与苦是两种状态,疾是客观的事实,苦则带有主观感受,前者强调情之实,后者则强调情之感。我们再来看美国汉学家伯顿·华兹生(Burton Watson,有人把这位汉学家名字译为华生)的《左传》新译本:“民之情伪,尽知之矣”被翻译为“knows all about the true feelings and the deceptions of the people”,翻译回中文也就是说,晋侯“知道了所有的民众的真实感受与虚伪”,这里的情就是true feeling,也就是民众的真实情感了,由此可见,哪怕被当做实情未必就只是情实之义。

关于“情实”的用法,又有作为日常用法的两义:一个是主观的“真心”(情)的意思,较早出现在“中情信诚则名誉美矣,修行谨敬则尊显附矣。中无情实则名声恶矣,修行慢易则污辱生矣”,“与人交,多诈伪无情实,偷取一切,谓之乌集之交”(《管子·形势解》)当中。有趣的是,主观的真心往往与诈伪或伪诈相对,《左传》也是“情伪”相对而出,但是《管子》所说的情伪的主语是单称的人,而《左传》所言说的伪的主语则是复数的民。

另一个则是客观的“真相”(情)的意思,如“於是秦王下吏治,具得情实,事连相国吕不韦”(《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再如“主不审其情实,坐而患之,马犹不肥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这种说情的方式之视角,往往是自上而下的,《左传》当中说晋侯就是如此,《史记》和《韩非子》亦有“下查”或“体察”之义,但是更多还是“查证事实”而非体恤民情。

我们所说的实情,更接近后一种客观意义,而非前一种主观意义。但有一点不可否认,情实,也就是一种“真实”,但不是那种科学认知意义上的“真之理”,而是事实确证意义上的真之实,而情作为一种认知,具有一种“认识论”的意蕴,还还是基本可以确定下来的。

任何情实,都在一定的具体“情况”抑或“情境”当中的情之实,这就有衍生出来另一层含义,这个情也就不能翻译为fact,而只能翻译为situations抑或states,情况本身其实是复杂多变的,所以只能用复数来加以描述。然而,葛瑞汉却认定,在《左传》乃至《墨子》的一系列对情的用法当中,这个情却并不是被当做实情的意思:“在哲学上,情通常不是被用作情况(‘事实’)而是事情”,在此,葛瑞汉把situations(情况)与facts(事实)在同一意义上使用,但也提出things(即事情)之情的问题。

从古代汉语到现代汉语,“事情”至今仍是通行的用法。较早见于《战国策》:“公孙衍谓义渠君曰:‘道远,臣不得复过矣,请谒事情。’”(《战国策·秦策二》)根据高诱注:“谒,告也;情,实也。言义渠君道里长远,不能复得相见也,请告事之情实。”在言说“事情”之时,这个情往往就是实,所以“事情”就是“事实”,也就是所谓“事之情实”。当然,在《战国策》的具体用法当中还注重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也就是对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事“件”不同于事“情”,“件”更多时从量词的角度规定“事”,而“情”则是从质实的角度来确定“事”,当我们可以说一个事件与一件事情更为微妙的区分之时,可以分别用an event与a fact来加以划分。

葛瑞汉在否定了情乃情实后,进而认定,“X之情”,“即X中所真地是X者(what is the genuinely X in it)”,亦即“X本质上所是者(what X essentially is)”,这就从西方哲学角度过度阐释了情实了,情到底是如何(真地)“是”其“所是”。当这位汉学家用了genuinely与essentially这两个副词的时候,其词源也就和两个西方哲学关键词——genuine与essence——直接勾连了起来。这也就试图从本质上为“真”来确立作为事情之“情”。Essence起码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具有了本质论的强理性涵义,而genuine那种客观真实的意味也是非常强烈的。所以,一种欧洲哲学的本质主义思路,悄然地进入到葛瑞汉的思维方式当中,照此而论,情就是不是情“实”了,而是情“真”了,而且这种真也不是中国智慧意义上的那种本真之“真”。

按照葛瑞汉的基本区分,“真”与“实”实乃二分的,“真”就是genuine,也就是假定存在那里的真存(really what is supposed to be),“实”则是solid,也就是真实的“有”抑或存在(really existing)。然而,按照中国的混柔性思维,“真”与“实”难两分。西方按照两个世界分离的预设,实是现实的而真则受抽离出现实的与现实的相符(这就是所谓的“真理符合论”),但是中国道器不分、体用无二,真就是实之真,实就是真之实。况且,中国的情,就处于“一个世界”当中,也并未指向这个世界之外的真抑或其他超越的某处,由此可见,中西方语言与哲学思维的根本差异。

然而,葛瑞汉认定,中国却没有单一的一个词,来对应西方那种首字母大写的那个Reality。与之相对,汉学家陈汉生(Chad Hansen)却不赞同这种说法。他在《中国哲学大百科》当中以标音的方式确定情为Qing/Ch’ing,并给情的内涵做了界定,中国的“情”就等同于reality或feeling两种意义。这是因为,他根据标准词典找到了情的两重用法:一个是affections,feelings,emotions;另一个是facts, circumstances, reality。所以,情既与感性(sentiments)感情相联(emotion-linked),也同真理(truth)与理性(reason)事实相关(fact-linked)。但在此,陈汉生进而又以reality与sentiment为两维来阐释情,并认定情与道之源发有关,其实就是把中国之情区分为现实与感性的两个维度,说到底仍是二分法。

实际上,Reality如果翻译成中文应该是“现实”,抑或更哲学的译法就是所谓的“实在”,这一点上葛瑞汉的确说对了。从柏拉图所开启的实在论(realism)传统,在中国并无根基,这种传统认定个别事物并不具有充分的实在,而只有另一个世界当中的“理念”才是如此。恰恰由于中国传统智慧就是植根于“一个世界”当中,同时始终秉承着一种“实用理性”的知行方式,所以中国智慧始终没有走上实在论的歧途。由此而来,情与实、真与实,在中国也就可以本然的契合为一,至少从《左传》的“鲁有名而无情”开始,情与实就不是相拒的,反而是交融一体的。

关于情与实不是相对而出的,葛瑞汉又举出《墨子》来做佐证:“古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情欲誉之审,赏罚之审,行政之不过矣”(《墨子·非攻上》)。其中那句“情欲誉之审”所用译法为“genuinely wished praise to be well considered”,尽管这里未用fact这种名词而使用了genuinely这个副词,但是从墨子其他文本当中,也可以看出情即实(fact)之意。至于葛瑞汉列举《韩非子》“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韩非子·解老》),“道之形”所用译法为“the Dao essentially is”,仍觉得有本质论的意味。在葛瑞汉看来,中国早期思想当中的“情”,往往与“形”(shape)与“貌”(guise、demeanour)相对,但道之情却是至真的(genuine),真与实的关联在早期中国思想理的确也是个要点。(我认为,庄子的情感观,乃是“道似无情却有情”,用“情”的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将另文详述。)

总之,从早期中国思想开始一直到今天,当我们使用“实情”“事情”“情况”“情境”等诸词,都指向了中国“情本哲学”对于“情”的第一种用法——“情实”。“情”在中国从来不是与“实”相对的,西方却往往不是如此,中国的“情”与“实”乃是结合为一的,亦即“情—实”抑或“实—情”。


三、作为经验论的“情感”

按照葛瑞汉在1986年《中国哲学与哲学文献研究》中的著名论断,在汉代之前,情感之情在中文当中并不存在:“在宋代新儒家当中,情passion是与实nature相对。尽管情这个词,在汉代之前的文献当中非常常见,但我要冒险地归纳,即使在《荀子》那里情也没有passions的含义,在此我们发见的用法都是后来的意义发展。作为名词情意为某些‘事实’(the facts),经常与名、闻、声相对;作为形容词意为‘真的’(genuine),与伪相对;作为副词在《墨子》当中普遍使用。”通过葛瑞汉的行文,可以发现他也是斗胆给出这个结论的,passion一般中译为激情,在这个意义上,这位汉学家其实也没错,因为按照“以礼节情”的原始儒家传统,激情的确没有合法性的地位。到了《荀子》那里以“情欲”来确定情的定位之时,激情也是要被压抑的对象,恰恰是欲带坏了情进而造成了性恶的后果。然而,葛瑞汉认定即使在《荀子》那里,此“情”此“景”也并不存在,汉代以后才有此可能使用passion意义上的“情”。

另一位给情以著名论断的是陈汉生,他的断代不是汉代以前,而是佛教东渐以前。他的那篇名文就是《前佛教中国思想中的情》。的确,佛教来华后,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思想对情的用法,也使得原始儒、道、墨诸家思想对情的原本使用得到了一定的遮蔽,此文就致力去发现佛教思想影响前后中国情论之大不同,因为佛教将一种把信与欲加以对立、将欲视为恶和受的所谓“民俗心理学”(folk psychology)带入中国,由此,情就被当作日常事件的个体心理状态,这与原始中国思想那种社会与政治范例就大不相同了。遗憾的是,陈汉生尽管意识到了佛教之前的中国情论的重要性,但是却更侧重于庄子而非那些原始儒家思想,收录该文的文集《亚洲思想中的诸情》也尚未受到后来出土文献的影响,无论是郭店竹简《性自命出》,上海博物馆所藏近似文本战国楚竹书《性情论》。

1993年在湖北省荆门市郭店村发掘出来的竹简则是个历史转折点,从此以后,包括葛瑞汉的弟子就都认为他们的老师错了,因为他认定汉代以前中国没有感情意义上的情,但实际上他说的只是并没有激情意义上的情,如今看来这种判定的确有些操之过急。郭店竹简当中发现了一般认为的两篇竹简(第35号简有一半,第67号简存三分之二篇幅),在一起被合称为《性自命出》,上篇重于论命、性、心、情、气、物、道,下篇则重论心及心之情与伪;后来2000年在“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第一次公布了上海博物馆所藏《性情轮》,“情”都是其中的关键词,而且由于第一次大量出现了情的用语,使得中国早期思想不注重人之“情”的主张失去了立足点,因为这是可靠的文献学证据和依据。

如果把视角再往前拉伸,其实更早的文献当中,可能也不乏论人之情感的文字,此“情”所持就是一种最基本的“经验论”的视角。作为历史记录的《尚书》《左传》和《国语》可能疏于描述人的情况状态,因为实录实情则是其责任,但《国语》当中就有不少处涉及人情,如“夫子之家事治,竭情无私”(《国语·昭公二十年》),《左传》也有类似的用语:“夫子之家治事,言於晋国,竭情无私”(《左传·昭公二十年》),此处的“竭情”近于尽心,心与情乃是通的。《国语》在描述具体人生情状的时候仍不离于“情”,最重要的例证就是:“杜原款将死,使小臣圉告于申生,曰:‘……吾闻君子不去情,不反谗,谗行身死可也,犹有令名焉。死不迁情,强也。守情说父,孝也。杀身以成志,仁也。死不忘君,敬也。孺子勉之!死必遗爱,死民之思,不亦可乎?’”(《国语·晋语二》)此处一下子就出现了“去情”“迁情”“守情”,尽管“似乎是指人的本质之实”,但似也与人的情感内在相系,而不仅仅囿于“质实”之义。

更重要的是,《国语》还有“夫貌,情之华也;言,貌之机也。身为情,成于中”(《国语·晋语五》)的说法,如果此处的“情”,也解释为人之质实,似有不妥,因为貌往往为人内在情感的感性表达,而非那种更趋于理性的“质实”的呈现。这里面还有两处要点:其一,身与情被联系起来,说明情本然就具有一种具身化(embodied)的特质,这在早期中国思想当中就被确立了,情乃是不离于身的,这是个重大思想突破;其二,“成于中”,到底是身成于中,还是情成于中呢?似乎情成于中更符合事实,“身为情”并不是“情为身”,身并不是作为情感而是身化作情感,或者说情产生于身而成于其中。有译者把“身为情,成于中”译为“品性才识生于人的自身,成熟于心中”,以“品性才识”释情就是走质实的路子,但此处的情似应为“情动于中”之情,由此就提出了情“成与中”的思想,而且是成于“身之中”。

有趣的是,如上这些历史文献少涉情可以理解,自上而下的体察民情之义较多,情作为自下而上的民间用法甚少。《诗经》其中的风大多采自民间,尽管后被整理升华但应有甚多涉情之处,而《诗经》中直接用情却只有一处——“询有情兮”(《诗经·陈风·宛丘》),且此篇乃是讽刺幽公,此情乃情实。尽管直接用情字少,但《诗经》却出处有深情:“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毛诗大序》)其中,“情动于中”与“情发于声”,一内一外,确立了情在《诗》当中的地位。

此时的《诗》,并不是作为单纯文本的诗歌,而是诗乐舞合一的“诗—歌”。所以,《礼记》当中的《乐记·乐本篇》开篇就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礼记·乐记》),联系《毛诗大序》之“情发于声”与此处的“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那么可以确定,乃是情感于物而动,而且,此种动乃“人心之动”。与此同时,《礼记》又说“礼乐之情同”(《礼记·乐记》),这里的情往往被解释为作为本质之实的“质实”,但是再联系到郭店竹简的——更人工化的“礼做于情”或更自然化的“礼生于情”(《郭店楚简》)——这里的“礼乐之情”解为情感似乎更加合适。所谓“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记·乐记》),在此,礼乐之相对就是情与理之相对。乐之情,作为整体虽不可易,但是情自身却流动的,这就是要在动中去求其本,所以说:“穷本知变,乐之情也”(《礼记·乐记》)。

前面提到,陈汉生把情的一重内涵视为reality,尽管这种确定并不符合中国智慧,但是却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情”与(现实之)“实”在之间的关联到底是什么?也就是说,情是如何对现实做出反应的?有趣的是,在使用情的qing这个拼音的时候,陈汉生在《中国思想的道之理论》专著当中,经常使reality feedback或reality response这样的词来作为情的右上角的辅助说明,其意思就是现实的反馈或现实的反应。这是由于,陈汉生对“情动”有着自己的理解:“我认为,情就暗示出实体为我们所注意。如果是这样,葛瑞汉暗示出,实体自身与感情(feelings)之间的关联并不是明显的。我的意义假设更简易,那即是‘情是对实在的心动(the heart-mind's reaction to reality)’”。将中国哲学意义上的“心”,翻译为heart-mind,如今被越来越多的汉学家所接受,把“情”作为对现实的触物而动,这符合中国早期思想的脉络,但是说情仅仅是“心”之动,还是有问题的,因为情不仅是心,还有身,乃是同时关乎“身—心”的,当然heart-mind当中heart就与身相关而mind则与身无关。因此,《性自命出》有“喜怒哀乐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的说法,当时情性难分,喜怒哀乐本就是各种不同的情,在郭店竹简当中认为这“情之气”即性,外物取之而发之于外。

总之,从“经验论”的角度看,对“情”的基本规定无非是一内一外:从内部来说,发乎情,情动于中;就外部而言,感于物,情动乎外。情,与心、与身的关联,中国早期思想都已经关注到了——“身为情,成于中”与“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就是从身与心两个方面规定了情,此“情”乃是经验意义上的情,“感”作为触动也是囿于经验层面上的,并未上升为“性”的高度。中国早期这种情论,甚至被西方学者视为一种“自然主义”(naturalism),但这种自然主义却是广义的,其中的自然为包孕了天地万物的广义范畴,于是,情就被视为由万物的触动而来并符合“自然主义”诸原则,这样说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情乃自然的触动。

四、作为本体论的“情性”

谈到情与性抑或性与情的关联,就首先面临一个预设的问题:到底是“情性”,还是“性情”?究竟是情在性先,还是情在性先?但无论怎样说,性与情、性与情两不相离,所谓“性情不离,安用礼乐”!(《庄子·马蹄》)

从历史上看,性情的说法,似乎出现得比情性更早一些,在历史上“性情说”更占主流,《易·乾》就有“利贞者,性情也”之说,孔颖达疏为“性者,天生之质,正而不邪;情者,性之欲也”,情显然出于性,根据这后世的注疏:情为性之欲,性乃天生之质。这位意味着,情是“性之情”,但性却不是“情之性”,性照情始终是逻辑居先的。如果按照哲学的逻辑,性乃是居于情先,但是从人类发展的实情而论,其实未必如此,而且恰恰相反。

从人类发展着眼,喜怒哀乐之情,一定是进化而来的,也是人们直接能感知得到的,性则是一种思想上的后设规定而已。由此可见,从实际观之,情位于性之先。所以,我们要扭转中国“性—情”论的主宰地位,从而转化为“情—性”论。因为,从形而上的性到经验之中的诸情,总该有个历史的来源,性是由情升华而来的而不是相反。如果使用李泽厚先生“经验变先验”的说法,从情到性、再从性到情,就是从经验变先验、再从先验便经验的历史发展过程,要把情性关联置于历史的脉络当中来加以界定与确立。

然而,历史上的儒家观点,却并非如此。《性自命出》的提法就是:“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郭店楚简》)。在全部的郭店竹简当中,情与性的关联,有三次明确的规定:上面的论述出现在《性自命出》的第3简,第40简还有“情出于性”的说法,郭店竹简的《语丛二》的第1简则说“情生于性”,第25简更细节到一种情感:“恶生于性”。但无论这样说,情“生”“出”于性,都是核心的规定。这恰恰说明,作为思孟学派文献的《郭店楚简》当中《性自命出》及《语丛》的论述,恰恰是从孔子发展到孟子的中介环节,也就是从“自然人性论”到“先验人性论”的过渡环节,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情生于性,后世又把此性,规定为心性,由此就开启了性情论的“性为情先”之先河。

到了孟子那里,“孟子道性善”(《孟子·告子上》)就成为了儒家思想的风向标,从此以后性善也成为了中国儒家的主流观念。但问题还要追问:如果孟子持性善论,那么,他是如何看待情的呢?情到底是善还是恶的呢?由性善是否可以推出“情善”呢?这关系到对孟子“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孟子·告子上》)的疏解。如情是“情之性”,那么不仅性善,情也为善;如果情是“性之情”,那就是情实的意思,那么,只是性善,情却未必。牟宗三认为,“乃若其情”之情“非性情对言之情。情,实也,犹言实情(real case)”,“‘其’字指性言,或指人之本性言。‘其情’即性体之实,或人之本性之实。”但是,牟宗三又据孟子“是岂人之情也哉”一语,确定“乃若其情”之情就是指“人之情”,亦即“人之为人之实情”。这种实情观与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当中的界定,有异曲同工之妙:“‘乃若其情’,非性情之情也。孟子不又云乎:‘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情,犹素也,实也”。这从东汉赵岐的注疏就确立了下来,中经朱熹的情为“性之动”的主流观念成主导,直到王夫之强调“情者性之情”的时代,基本上仍由性定情。

如果思维方式翻转过来,不是由性定情,而是由情确性,那么,“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就可以被视为“情善论”的先祖,因为“情善”由此而“性善”。从《孟子》文本可见,孟子就是从一种“积极情感”的角度来定情的,这可以从作为四端之端“恻隐之端”中可见,孟子无视人性当中各种恶源,却一下子把握到了看到孩童匍匐入井时,每个人发自内心的“善端”之情或者“善情”之端,就是要人们把握到人性的善之源。既然恻隐之心,本为一种极端情况下的同情心,但却不是一般同情心,而是其中的“怵惕”之情,在极致状态下激发出道德之情。与此同时,这个“情”还是有潜在理性的,并诉诸于行动,“你该去救这个孩子”,这里的“应该”就是道德理性,“去救”就是一种“述行”(performative)的行为。孟子再通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而层层外推,扩展到一切人都情同此心,心同此理,情理合一。由此可见,性善之根源源发于恻隐作为“端之端”那种情善,这其实是由情而性,而非后代阐发孟子的那种心性决定论。

荀子倒是使用“情性”这个词较早的思想家,特别是在被视为荀子学派所做《性恶篇》中,更是如此。所谓“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荀子·性恶》),但是,这里的情性往往就是从“情欲”的角度来定情。这里面有个“欲—情—性”的内在逻辑,欲被是本恶的,“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於情性矣”(《荀子·性恶》),由此欲坏了情,进而导致性恶的结果或结论。荀子认定情与性有别:“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质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荀子·正名》)这还把情视为“性之情”,仍没有实现从“性情”到“情性”的本质翻转,尽管大量使用了情性这个词,但是确实从“消极情感”角度来看待情欲的,这就使得性从高位上被拉了下来。而我们的基本思路,则是性以情为基础,经过了事情的检验,从而上升为性,这就是所谓——“心精(情)好恶,于事验,谓之性”(《潜夫论·梦列》)的思路。

在与我的一位过去的同事如今在国立首尔大学任教的郭沂交流当中,他提出从中国早期思想渊源来看,性就是情,我觉得这可能是个重要的发见。“情”一开始确实为情实之情,但当时并非不重视情感,只是情感之义由“性”字代劳了。他正在撰写一篇以文献为支撑的文章,题目为《性命古训新辨——中国人性论起源寻踪》。该文分六部分:一、“生”“性”之争;二、“生”“眚”之辨;三、“生”之谓“性”;四、“性”受于“天”;五、“性”自“命”出;六、“性”即情也。我非常赞成这种研究,早期中国思想里面的情,一定有情感的涵义,与实情的意义应是并生的。大概早期思想并未区分性与情,所以作为情感之情字才显得那么少,如果这篇文章被证明是有道理的,那么“情”作为中国思想的起点的价值和意义,就自然会被呈现出来。

更为重要的是,“性”受于“天”,这个“天”在殷周之际就有本体意义了,也就由此规定了性的“本体论”内涵。按照郭沂的论点,“性”是与生俱来的素质和功能,当时主要内容其实就是“情”。既然情与性不可分,我们同时认定,情在性之先,那么,“情性”二者本身也就具有了“本体论”的内涵。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性”在早期中国思想那里就是经验性的,当然这种功能又是天所赋予的,所以才具有本体性的涵义。实际上,从原始儒家到宋儒,其中一个重要的转变就在于:原始儒家是由情到性,情性不分,而且这种从情到性的过度是自然而然的,宋明诸儒则是由性定情甚至以性压情!

随着宋明理学那种对孟子对格式化对理解,将孟子之性作为纯粹先验化的解读,也把这种“道性善”的性作为性的基本标准的了。牟宗三仍然接续了这种心性论的影响,使得他仍以性作为定性:“陆象山云:‘性情心才都只是一般物实,言偶不同耳。’随虚实之分际而有不用耳。情实是笼统地说,性是定位字,仁义之心是其内体之实,良能之才是其发用之实。因此内体与发用以实性,则性为定善名矣。”这不仅把情实体化了,由此论心与才,而且对性的信念极为坚定。照此而论,所谓“心统性情”,也是“实统”情而“虚统”性,因为性才能定善,性才是真正主宰性的。宋儒这种心性论的主流取向,其实在梁漱溟那里就不被赞同,他在描述中国文化特质时更多用情理这个词而非性理:“我不喜欢用性理的名词,在孔子只有所谓人生无所谓性理,性理乃宋人之言,孔子所不甚谈者”。根据后代解析,“因为宋明理学是讲‘性理’的,‘性理’虽然与情感有密切联系,但不如‘情理’来得更直接;‘情理’虽然是理性的,但它是直接由情感而来的”,这种观点我们是赞成的,情不是性之情,但情当中也有理,情理合一。

总之,从本体论角度来看,情性由此具有了“境界论”价值。当然,这就关系到天、命、性、情之间的关系,早期中国思想的内在结构,大致可以确立为——命由天受,性自命出,性受于天,性出自情,情性为一。后代自孟子开始,经过思孟学派的中介环节,从早期中国思想的“自然人性论”转向了被宋儒阐发出来的“先验人性论”,由此在情与性关系上就发生了根本逆转。我们的“情本哲学”,在本体论层面上,就是要以“情—性”论来翻转“性—情”论,这是一种返归原始儒家之本的翻转。情出于性那是自上而下的,而性生于情则是自下而上的,当然形而上与形而下乃是贯通的,但“情本哲学”更倾向于以一个世界为基础来加以建构,这也更接近早期中国智慧的本源。

五、结论:“道始(司)于情”的哲学意蕴

最后,再说说“道始(司)于情”的哲学意蕴。郭店竹简的《性自命出》之开篇就有一段重要论述:“凡人虽有性,心亡奠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奠。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这形成了原始儒家的一种宇宙模式,也就是“天——命——性——情——道”的生成图式,最后落脚于“道始于情”上面去。

“道始于情”,在竹简当中写作“道司于情”,其实用这个“司”字也有一定道理,是否也有道司职于情的意蕴呢?但无论怎么说,道与情的关系,都被确立了下来。但问题是,这“道始于情”之情,到底是什么情呢?到底是——“实情”或“情实”,还是——“感情”或“情感”,还是——“性情”或“情性”呢?

在汉学家顾史考(Scott Cook)最新的英译本当中,“道始于情,情生于性”被这样翻译:“The Way begins with the affections,and the affections are born of(human)nature”,情被翻译为复数的affections,也就是各种“情动”之意,道则被翻译为大写的Way。在稍早前汉学研究者麦笛(Dirk Meyer)的译本当中,这一段被翻译得更为复杂:“The true ethical code (dào) begins with the unshaped feelings;unshaped feelings[in turn] are begotten by human nature.”道被翻译为伦理符码(ethical code),情则被翻译为“未成型的感情”(the unshaped feelings)。这两种译法,其实都倾向于把“道始于情”之情,当做情动(affections)抑或感情(feelings),我想将此情当初情感(emotions)也同样是有道理的。而将此情理解为实情或情实,在当今的阐释当中也是一种主流观点,特别是在汉语学界更是如此,但我却以为可以更包容地来看待诸家观点,是否可以在哲学层面将它们融汇为一体?

我认为,既然中国思想当中的情,本身就包含了三重涵义:作为认识论的“情实”、作为经验的论的“情感”和作为本体论的“情性”,那么,对“道始于情”进行哲学阐发对话,那么,就可以透见到“道始于情”的三重哲学意蕴:

第一,道始于情实:道开始于实情、实际和具体的事情。

第二,道始于情感:道开始于感情、情感和感性的人情。

第三,道始于情性:道开始于“情之性”,而非“性之情”,性生于情,而非情出于性。

那么,作为本体论的“情性”,作为认识论的“情实”与作为经验论的“情感”,这三种情在“情本哲学”当中到底是什么关联呢?如果是金字塔式的上下结构,那么,自下而上分别是“情实”“情感”与“情性”,这是层层上升的架构。但是,这种图示并没有说明,三者之间的综合关系,其实三者是一对二、二对一的关系,所以,我还是采取三角平面结构图,“情性”在上,“情实”与“情感”在下分别左右,从而拉开了“情本哲学”的三角结构,由此图示如下:


总而言之,中国“情本哲学”以儒家为主干,倡导一种“道始于情”的智慧之路。在情当中既有形而上之“道”的涵义(情性),也有形而下之“器”的意义(情实),还有居中联通上下的意蕴(情感),“情性”“情实”与“情感”恰是三位一体的。

我认为,中国思想始终有两个路数,这在禅宗被中国化那里即可以得见:一面是讲求心性,明心见性,往上求;另一个讲在生活中实现,一个世界,往下走。这两面对中国思想与践行其实都有深刻影响,宋儒更多走了往上走的路数,接受了上求法,去寻求心性的境界,但是,还有更为基础的一条路数,则是回归到现实的一个“生活世界”的向下走的路数。中国“情本哲学”或者“情本儒学”,应该都属于后一种思想理路,也就是建基在一个世界之上,来寻求从“情实”“情感”到“情性”之“道通为一”,这才是真正的“道(司)于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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