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咨询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领导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费用可以纳入总投资吗?
土地使用权价款可以纳入总投资吗?
什么支出可以纳入,什么支出不可以,
实际上这是工程造价的内容范畴,在工程造价领域都有明确的规定。
希望大家先把握一个原则,
一个项目的总投资是项目本身的属性,
不会因为这个项目将来要运用什么样的融资方式而改变。
不同的融资方式可能对融资资金的使用范围有不同的限制,
但这并不影响你把“限制使用”的部分,按照工程造价的规定纳入项目总投资。
我们以基础设施类项目为例,讲讲工程造价上的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分为两大组成部分,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
其中,
建设投资占主要比重,是建成这个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建设期利息是“企业会计”上的要求,要求将项目建设的融资资金在建设期产生的利息计入项目总投资。
如果,一个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有资金建设,
那么,建设期利息为0,
此时的项目总投资就仅包含建设投资。
好,我们看看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分为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这也是我们在项目总投资的分项表里,最常看到的三类明细费用。
第一,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是指建设期内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设备购置及其安装的费用,
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又分为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
具体到实际的细项中,就表现为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增值税。
我们不是搞工程的,了解到这一层就够了。
工程费用的第二类,是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讲到这里,我们顺道解决一个专项债券业务上的争议问题。
我们知道,
融资资金通常有三种用途:项目建设、补充流动性及偿还借款。
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资金用途单一,仅用于项目建设。
市场上就冒出来一种说法:
在项目建设中的相关设备购置,应该属于流动性资金的使用范畴,不属于项目建设。因此,专项债券资金不能用于设备购置的用途。
这类问题中,最典型的就是医院类的建设项目。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回归到工程造价的领域。
如果“相关设备购置”符合相关条件,能够被计入工程费用里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意味着它就是项目总投资的一部分,那么就可以使用专项债券资金。
所以,这里需要判断的是,什么时候可以计入工程费用里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看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定义,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指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或其委托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新建或扩建项目配置的首套工器具及生产家具所需的费用。
老读者们,有没有一种“感觉”和“本能”,能够找出关键词了?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
购置回来的设备如果能够形成固定资产,原则上就可以计入工程费用里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所以,购置设备的费用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成为项目总投资的一部分,就可以按规定使用专项债券资金。
第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建设期发生的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分为三类:
大家关心的,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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