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
热点宣讲第三大板块——民生保障
第一个问题
社保医保相关政策
重点介绍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年金和职工生育保险5类
戳!视!频!
养老保险
主要讲解一下审批职工退休时,如何认定出生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这2项也是影响职工养老金的重要因素。一个是出生时间的认定。根据人社部的文件规定,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另一个是工作时间的认定。经劳动部门招工后,进入企业参加劳动的时间确定为参加工作时间。
此外
工龄计算也是一个关键因素
那么如何计算
主要有3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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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职工在职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
1970年以前进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且照发工资的,学习期间连续计算工龄,但如果享受了助学金或生活补贴,学习期间就不能计算工龄。1970~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职工,学习期间计算为工龄。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职工,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与毕业后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
02
知青下乡期间的工龄计算
凡是在“文革”期间,由组织批准“投亲靠友”“自选下乡地点”插队,并经当地旗县以上“知青办”批准注册的原下乡知识青年,以及经组织批准转点或由兵团转到农村插队的原兵团战士,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之日算起,但返城后等待分配的时间不在工龄计算之列。
03
从事临时工时的工龄计算
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单位录用为长期工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特别说明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可通过手机下载“内蒙古人社”APP,个人实名注册后,查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历史缴费情况。职工每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由自治区社保中心公布,个人缴费比例执行8%、单位缴费比例执行16%。目前,养老保险暂按2020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核定,待2021年自治区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今年的缴费标准再进行相应的补差。
基本医疗保险
集团公司参保人员手中有两张卡,分别为社会保障卡(常说的“新卡”)和铁路医保卡(常说的“旧卡”)。2021年根据国家审计的要求,铁路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在2021年12月已经转移至社会保障卡,铁路医保卡个人账户清零。想了解具体社保卡余额可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查询。
目前
集团公司参保人员住院时
只能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
在呼和以外地区就医分为2种情况
↓↓
01
自治区内异地就医
●自2021年10月起,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实现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持有的社会保障卡在自治区范围内任何地方就医都无需备案,可以直接使用。
02
自治区外就医
●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地区(港、澳、台除外)的医院住院治疗,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在就医地医院住院直接结算费用。
●异地就医备案有以下两种方式↓↓
自助备案
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名注册登录进入,选择“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现场办理
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楼医保窗口,备案咨询电话:0471~12393、0471~5332440。
特别说明
集团公司社保部代管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业务,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部移交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管理。已经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需要使用社会保障卡在自治区本级医保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申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按申报要求准备材料(申请表、就医病历、诊断证明、社保卡复印件等),到各地区职工服务中心办理。其中以下病种慢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尿毒症期、组织器官移植术后、肺动脉高压,可随时到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审批。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我们特有的医疗待遇补充,不需要参保职工交费,但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再次医疗补助。“旧卡”铁路医保卡仍然承担铁路企业补充医保的待遇支付功能。所以请大家保存好铁路医保卡,它并没有作废,还有大作用。补充医疗保险按年度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主要有以下5项内容
↓↓
01
门诊医药费用
起付标准500元以上部分,按80%予以补助,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02
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住院费用
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产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扣除其他费用和超标准床位费后,由补充医疗保险按60%的比例予以补助。
03
享受政策核定的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助
提供诊断证明、就医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给各地区服务中心,在次月即可完成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可享受。一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以300元为起付标准,按80%予以补助,额度为3000~8000元/年,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可同时享受。
04
享受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核定的17种重特大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补助
起付标准1000元以上部分,按90%予以补助,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05
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的医疗补助
经每年度核定的供养亲属在住院产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0%予以补助,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10万元。
企业年金
2002年7月起集团公司开始为在职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010年改为企业年金。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不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这是集团公司在“五险一金”之外额外给全局职工的一项福利,为的是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让职工实实在在地得到实惠。2021年集团公司对企业年金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比例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调整到8%,相当于集团公司为职工增加了收入积累。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金额
可以通过中国银行的网站
和ATM柜员机进行查询
领取企业年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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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02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03
出国(境)定居
04
退休前身故
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
可以按月、分次和一次性领取
我们更倡导按月领取
这样更实惠
职工生育保险
2021年12月底,职工生育保险实现了移交管理。移交管理后,将实现享受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不用全费结算手工报销。目前,呼和地区已实现即时报销结算,沿线部分地区正在积极推进中。
生育保险主要包括2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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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生育医疗待遇
通俗讲就是生育医疗费用,这项费用实行限额支付结算,超限额不予支付,其中产前、产后门诊检查费1000元;正常产支付3000元,剖宫产支付5000元。
02
是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以集团公司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妊娠满7个月及以上生产的,按98天计发;难产的,生育津贴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在享受生育津贴以外的产假期间,产假工资待遇比照生育津贴标准执行。同时,符合生育政策的参保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期间,支付10天护理假工资。
来源:呼铁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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