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项目的发票备注栏是不是需要必须备注“差额征税”呢?
1.不能全额开专票的差额征税项目
以劳务派遣为例,差额部分不能开专票(即自己收入部分可以开专票,从销售额扣除部分不能开),发票发票开具与下游影响(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小规模略):
(1)选择简易征收,可直接全额开具5%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不能抵扣进项;
(2)选择简易征收,自己收入部分开具5%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额扣除部分开具5%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只能就专用发票部分抵扣进项;
(3)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差额开票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4)放弃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就全部收入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可以全部抵扣进项。
2.可以全额开专票的差额征税
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为例,《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和营改增培训参考材料的函》(税总纳便函[2016]71号)的内容: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文件规定以收到的然后减去分包款为销售额,开票是总金额的还是分包之后的?例如总包收到100万,分包款50万,购货方要求开具100万发票,纳税人实际缴纳50万的税款,如何开票?
答:可以全额开票,总包开具100万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1 3%),税额为100/(1 3%)*3%,下游企业全额抵扣。纳税人申报时,填写附表3,进行差额扣除,实际缴纳的税额为(100-50)/(1 3%)*3%。
总结:1.可以全额开专票的差额征税的项目,不管开专票还是普票,备注栏都没有“差额征税”的字样;
2. 不能全额开专票的差额征税项目,只有开在一张专票上的情形,备注栏有“差额征税”的字样,但是,开票是自动打印上去的。
所以这在实务中根本就不是判断发票是否合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