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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越过经纪,用房屋过户律师买房么?

 

“这是一个人人都想做地产经纪的时代。”

 


先讲个有点儿中心思想的故事:


上月初,回国发展几年的老同事短暂返回到多伦多,办理税务等杂事。这位同事是我十几年前刚刚落地,第一份工作时就认识的。


那些年,日子艰辛,人事复杂,但人到中年仍有初心,终究也认识了几位可以交颈聊天的同事。多年后,大家各自发展,逐渐失去联系。


有朋自远方来,本来也并不知道。首先早已是我同行的一位老同事,以这位朋友的名义,召集过去的几位几乎朝夕相处的同事们聚会。而这些同事们目前做什么,住哪里,彼此一无所知。


6位老同事围坐一桌,寒暄过后,开始打探彼此都在做些什么。毕竟,只有我和此次聚会召集者是众人皆知的地产经纪。有办学校的,专门召国际留学生;有做导游的,专门做地陪;有我一直尊崇的,当年的能源大咖,如今仍然在能源领域痛并快乐着。


酒喝三巡,菜吃五味,做国际留学生教学的同事终于忍不住对于自己过多的地产方面的提问带来的困窘,突然扭捏的说,其实他也考了经纪牌;小吃一惊,大笑一场后,做旅游接待的过去同事似乎欲言又止。次日该同事电话告知:他也在考经纪。


好吧,座上6位,1人海归,1人仍在老行业纵横驰骋,生意兴隆。其余4位,竟都是地产经纪。

 

这些年,身边很多熟人,客户,本人或家人都成了地产经纪。不能不说,地产市场的火热和高回报,让人们无法不浮躁和短视,迎合了很多人想赚钱,赚大钱,速度要快的心理。


至于是否喜欢,是否擅长,能否坚持,都已经不在话下。


毕竟,我们这第一代大陆移民,又有多少人是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来赚到第一桶金呢?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可以,为什么不呢。

 

言归正传,说回到标题所示。在全民皆经纪的大形势下,有客户问了,在地产交易前的房屋谈判中,是否可以不要经纪参与,自己直接找地产过户律师来做买房合同呢?


来自于地产局的官方回答:可以。

 


虽然说,安省法律规定,只有专业地产人士可以代表买卖双方来进行交易,也有一个例外,这就是,提供合法服务的执牌律师,可以从事合法的地产交易。

 

法律上没问题,并不意味着具体案例中没有。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越过经纪,让律师直接出面,最好要地产市场稳定,供求基本保持平衡,买卖双方可以像过去的好日子里那样,从容出价,反复还价,双方文件往来,不需要见面,最后签字交易。

 

即使这样,其中有些细微前提问题。

 


首先,买家看房,需要和对方的挂牌经纪约时间,开门,看房,介绍,这些,至少占用了对方经纪的部分时间。然而,做经纪的,当然是乐意为客户尽快迈卖出房子,这些都不会介意。如果卖家也是私卖,那么,恭喜,买家尽可以自由跟进。

 

其次,作为您直接要求出买房合同的地产律师,在为您起草合同时,如同地产经纪一样,必须要最大程度的保证自己客户的利益。律师可以在买房合同的条文上做到严谨,然而,律师是否会像地产经纪一样,也看过房子呢?通常是没有,律师也不会去看房,因为这不是他的职责,他是律师,不是地产从业人员。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地下室有潮湿漏水疑点,或,屋顶年久失修,附近有高压线,墓地,教堂,消防队,廉租屋,救济中心等按程度不同不受咱国人待见,甚至非常忌讳的事情,律师知道么?律师是根据买家的委托出单,而买家并不是常年看房,经验老到的地产经纪。

 

作为经纪,我自己每年平均看房近千套,涵盖的地区几乎遍及大多伦多的东西南北中。

 

然而,术业有专攻。对于自己格外非常熟悉的地区,几乎可以知道某条街,某个角落的亮点和衰点。然而,仍然会有很多自己不常去的地区和城市,可以说是一知半解。

 

即使是地产经纪,也必须是要有经验的经纪,才可以真正的为客户把关;而有经验的地产经纪,也有地域之分。

 

住在Oakville的经纪,多数不比住在北边的经纪更熟悉Richmond Hill。 理论上,从网站上,地产经纪数据库里,都可以查到任何一个地区的资料。纸上谈兵的危险,您不会不知道。如同能够看法律条文的律师一样,且别说隔行如隔山,在同一个地产经纪领域里,隔区如隔山。

 


所以,您当然可以越过经纪直接找律师做买卖合同,但这只是一个很丰满的理想,咱还是面对骨干的现实好些。

 

律师们可以提供看房服务,只要他可以合法提供该项服务。然而,一个真正好的过户律师,是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去看房的。

 

因为,房产过户律师在您的经纪完成买卖合同后,接手要做的工作很多,也很重要,并且不可取代。

 

啰嗦几句地产律师的大概职责和工作内容吧。没有这些可爱可敬的地产律师,经纪们也会多几分焦虑吧。


 

律师要在您的合同被接受后:

1. 查看卖家是否真实业主,是否有合法权利出售该物业;

2. 如果是Condo,律师要审阅 Condo Status,既,共管公寓报表;

3. 查看出售的物业是否有欠帐或未完成的工作在进行中;

4. 接收买家的首付款资金,在为交接前,将此款存入律师行的信托账号里;

5. 产权登记;

6. 在物业用途划分上给出建议;

7. 将各项资金合理正确的转到各个人的名下;

8. 将钥匙提供给买家。

 

这么看,律师只是做自己的那一块,已经是很繁琐,虽然做多了也是流水,但终究不是每个案例都会正常进行,中间如果有更改,某方拒绝更改,买家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按时交房,律师的作用在此刻至关重要。


比如,某些买家在房屋交接前需要更改买家姓名,更改交接日期等。这些更改,在房市稳定的早些年,只需要双方经纪准备合同更改文件,买卖双方签字即可。

 


 如今海外买家越来越多,更改买家的名字对于卖家来说,变得敏感且危险。毕竟,这些买家在加拿大本土没有居住纪录,海外追踪几乎不可能,也没必要。所以,如果不通过双方律师交涉,几乎变成不可能完成之任务。


各司其职,各谋其政,才是大同世界,和谐社会,应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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