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告失踪根本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况,保护失踪人的利益。这点与宣告死亡不同,宣告死亡是为了保护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1)宣告失踪的条件:失踪事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的受理和宣告。失踪事实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对该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人、该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没有顺序的限制。人民法院的受理和宣告必须采用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由失踪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的,应发出公告,人民法院的公告期为3个月。请注意,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法院最后做出的是判决,而不是裁定。 (2)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被宣告失踪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所以不能发生继承关系,婚姻关系等等都没有发生变化。宣告失踪的唯一后果是为失踪人设立一个财产代管人,也就是说宣告失踪主要是解决失踪人的财产问题。财产代管人没有顺序问题。 2.宣告死亡。是为了保护失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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