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宗旨
为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实现“今天我以胡埭为荣,明天胡埭以我为荣”的目标,同时为聚集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特设立“胡埭中心小学教育奖励基金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本基金会由学校代表,捐赠单位代表组成,成员单位有:胡埭镇龙延村委,胡埭镇鸿翔村委,胡埭镇孟村村委,胡埭镇胡埭村委,胡埭镇花汇苑社区,胡埭镇富安村委,胡埭中心小学。
基金会职务分工:
基金会会长: 秦 杰(胡埭镇龙延村委党委书记)
基金会名誉会长: 夏 艳(胡埭镇政府副镇长)
基金会副会长: 唐建英(胡埭中心小学校长、书记)
基金会成员:
郭晓忠 (胡埭镇鸿翔村委书记)
秦瑞良 (胡埭镇孟村村委书记)
周小明 (胡埭镇花汇苑社区书记)
杨新海 (胡埭镇胡埭村委书记)
边少定 (胡埭镇富安村委书记)
第三章 基金来源
本基金总额15万元,由各成员单位自愿捐赠汇集。具体如下:胡埭镇龙延村委3.8万元,胡埭镇鸿翔村委2万元,胡埭镇孟村村委2万元,胡埭镇胡埭村委2万元,胡埭镇花汇苑社区2万元,胡埭镇富安村委1万元,胡埭中心小学2.2万元。
第四章 奖励对象、办法
(一)奖励对象:
每学期中被评为胡埭中心小学“班级之星”、“三好学生”、“校园之星”以及其他一些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办法:
在每学期的休业式上,由胡埭中心小学或由基金会成员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和奖金。
第五章 基金管理和使用
基金会管理:
1、基金会成立日期:2008年10月
2、基金会在胡埭中心小学下设办公室,设正副主任各一名。主任:冯春兴,副主任:周卓贤。办公室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
3、将15万元基金设立独立科目,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基金会办公室一年一度向理事会书面汇报基金财务收支情况。
基金使用:
1、每学期中被评为胡埭中心小学“班级之星”、“三好学生”、“校园之星”以及其他一些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的奖金、奖品、证书等费用经基金会审批后在基金中支出。
2、基金款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其它
本章程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实施细则。
本章程自2008年10月起生效。
本章程解释权归基金会。
无锡市胡埭中心小学教育奖励基金会
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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