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中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以及优秀本科应届推免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接攻博')四种方式。
采用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的院系、专业、导师见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备注中标注有“申请考核入学(或申请制)”的表明该院系、专业、导师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见“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在部分院系实行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办法(稍后刊出)”。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刊发的“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具体刊出时间见培养处相关通知)。” 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部(含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按专业招生,不按导师招生。
三、招生计划
(一)我校2018年拟招收博士生680余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入学、少数民族骨干专项(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专项、高校思政教师专项(录取人数不超过5人)、教育博士(约20-30人)、中法联合培养等项目。
(二)我校2018年博士生录取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导师情况,实行按院系所统一安排;学校重点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及培养成效显著的导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三)我校在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和教育学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限硕博联读考生报考,办法另定)。
(四)我校在学校课程与教学和教育领导与管理两个领域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见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五)我校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按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统一进行报名、考试、录取(见高校思政招生简章)。
四、指导教师
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见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
名单备注中标注'外单位兼职'的表示该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标注'合作招生'的表示该导师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其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导师无独立招生名额。
五、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形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两种形式。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一致。
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标准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学制为5年(包含硕士阶段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六、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通过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3、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业。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帮助中心-核心期刊指南'栏内刊载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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