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朝旭 施雯 汤日波
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一. 抗凝治疗瓣膜性房颤患者外科手术围术期处理
目前对于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在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使用安全性及有效性的研究较少,仍建议瓣膜性房颤患者使用华法林抗凝。
2014年AHA/ACC/HRS指南指出,植入人工机械瓣膜血栓风险高的患者外科手术围手术期通常采用桥接抗凝,多数患者术前5天停用华法林,当INR<2.0时(通常为术前2天),开始全剂量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治疗。术前持续静脉内应用普通肝素,至术前6小时停药,或皮下注射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术前24小时停用。根据手术出血的情况,在术后12~24小时重新开始肝素抗凝治疗,出血风险高的手术,可延迟到术后48~72小时再重新开始抗凝治疗,并重新开始华法林治疗(中华心律失常杂志,2015,19:321-384),但未说明其他瓣膜性房颤的患者外科手术围手术期的抗凝处理原则。
二. 抗凝治疗瓣膜性房颤患者口腔科或眼科手术的围术期处理
目前对于NOAC在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使用安全性及有效性的研究较少,仍建议瓣膜性房颤患者使用华法林抗凝。2014年AHA/ACC瓣膜性心脏病管理指南指出,植入人工机械瓣膜的患者在进行小手术(如拔牙或白内障摘除术)可继续使用华法林,并保证INR在治疗范围内(Ⅰ,C)(Circulation,2014,129:e521-e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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