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我市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医疗技术发展,经专家论证,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了《超声诊断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拟对我市超声诊断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9月28日18: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sybjyyfwglc@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医药服务管理处。
超声诊断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
(公开征求意见稿)
编辑 | 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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