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杜绝人群聚集,最大程度减少交叉感染,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对天津宝坻区河景馨园小区的社会活动进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制居民出行
居民出入应持有社区颁发的出入证明。除以下人员外小区居民一律不得外出:
1.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向社区申请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到小区内物资供应点采购基本生活物资,且必须佩戴口罩。
2.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基本民生和公共服务单位的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本单位证明向社区登记,本人持社区证明出入。
3.凡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症状以及本人认为疑似感染的居民,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安排就诊。其他生病居民,应当向社区登记后,持社区证明外出就诊,并主动向社区报告诊疗情况。
二、控制进出管理
小区只设置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本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不得进入。
三、严禁集聚性活动
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严禁以家庭为场所召集各类聚餐、喝茶、K歌、打游戏、打牌等娱乐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需要操办“白事”的家庭应主动向社区汇报,在社区指导下从简办理。凡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众活动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从重处理。
四、公共场所管控
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不得进入小区。
五、出租房屋管控
疫情防控期间业主不得将房屋出租。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及租户应主动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房东承担监管责任。
六、外来人员管控
本小区居民从外地返程归来的,不得进入小区。所有小区返程人员及其家属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旅行史、接触史、当日体温,由所属街道(镇政府)安排送入我区留观场所隔离14天进行医学观察。
七、垃圾处理
居民不得自行倾倒生活垃圾。每户居民应将生活垃圾自行装袋密封后于每日上午八点至九点放置自家门口,由专业人员统一收集处理。其他时间,居民不得在门外放置垃圾。
八、居民义务
遵守通告各项要求,遏制疫情蔓延,是每个社区居民的义务。全体居民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对不遵守防控要求隐瞒情况、拒不配合、阻挠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7日
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宝坻区防控指挥部总指挥、区长毛劲松表示,目前为止,所有宝坻区确诊患者,全部与宝坻百货大楼有关。
其中,这些病例与河景馨园小区有关:
患者白某某,女,66岁,宝平街道河景馨园小区居住。1月22日14时,到宝坻区百货大楼购物,17时返回家中;1月23日11时30分,到大口屯镇小口哨村其妹妹家聚餐,15时30分到怡购商业广场华润万家超市购物,17时30分返回家中;1月24日11时,到宝平景苑东区其亲家家吃饭,13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5日—26日,家中休息;1月27日—29日,持续出现乏力、畏寒、干咳等症状,自行服药后家中休息;1月30日上午,家中休息,14时30分到政远路菜市场买菜,16时返回家中;1月31日,家中休息;2月1日,家中休息,22时到宝坻区中医院就诊;2月2日0时30分,转至宝坻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0例确诊病例。
2月5日凌晨,该病例出现急性左心功能衰竭、急性冠脉综合征,经海河医院奋力抢救无效死亡,为本市首例死亡病例。(详情)
患者杨某,女,37岁,宝平街道宝平景苑东区居住,为宝坻第6例(天津第50例)确诊病例患者白某某儿媳。1月24日上午,与其婆婆、丈夫到宝平景苑东区其父母家就餐,17时返回其婆家(河景馨园小区);1月25日—26日,在其婆家休息;1月27日,白天在其婆家休息,19时前往怡购商业广场必胜客餐厅就餐,20时返回家中(宝平景苑东区);1月28日,家中休息;1月29日,13时到其婆家,15时到政远路菜市场买菜,随后前往宝平景苑东区东门欣悦超市购物,之后返回家中;1月30日9时,出现全身酸痛、发热等症状,16时自行服药,症状未缓解;1月31日上午,出现咳嗽、咳痰等症状,13时到宝坻区人民医院就诊,因候诊人数多,15时到区中医院就诊,16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月1日,家中休息,21时30分,到宝坻区中医院就诊,23时45分,转至宝坻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52例确诊病例。
患者郑某某,65岁,宝坻区宝平街道河景馨园小区居住。
1月15日—19日,自述均在河景馨园小区家中,未外出;
1月20日9时30分,与其公公及丈夫到宝平街道宝境檀香小区家中居住,后未外出;
1月21日,家中休息;1月22日7时,到新苑小区北门早市买菜,8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月23日—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中午、晚上均与其儿子和姑妹一家用餐(其姑妹于1月23日曾到区百货大楼购物,目前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1月27日—2月1日,家中休息;
2月2日9时,出现干咳、发热等症状,自行服药后家中休息;
2月3日—4日,家中休息;
2月5日4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72例确诊病例。
编辑 | 韩振
来源 | 宝坻微发布 天津广播 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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