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式税务师将亡
王骏发了一个帖子,叫税务师面临最大的生存危机,是因为税总函(2016)407号文又取消了税务师的法定鉴证业务。其实不但税务师,整个财税中介行业早已山雨欲来风满楼,感受到丝丝寒意。
如果非要找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我最大的特点就是既是税务服务的提供方,还是税务服务的需求方,这种类似于双手互搏式的玩法让我可以比较清楚的看清税务服务提供方需要提高的地方。
解决中国的税务问题主要靠三种核心手段,第一,关系协调;第二,修饰业务,第三,商业模式转换。早期税务中介成长与壮大基本靠关系协调,但我们知道现在关系协调已经越来越难,主要跟大环境相关,大家的风险意识都已经提高,提高到不再把关系协调作为一种主要手段,当然关系协调手段在一定时期内还会长期存在,国外也不能避免,无非是通过阳光下的协调手段还是灰暗的协调手段。
第二,修饰业务,其实修饰业务一直存在,税务朋友不要马上感觉抓住了把柄,大家也不要大惊小怪,修饰业务的成分与比例并不相同。有些修饰业务某种意义上属于女人的淡妆,算美化。有些算整容,整容又分小整和大整。当然还有一些属于易容,易容这个肯定是完完全全的做假。税务滥用解释权与纳税人修饰业务是永恒的税务实践的主线。税务师把这种业务修饰的能力叫税务风险管理,主要通过管理合同、票据来让税务结果产生最符合税务政策的结果。当然一些税务师从美容师到整容医生再到易容高手,这是一个技术发展变化的过程。其实易容高手难得一见,他们的短缺程度比知名稽查还稀缺,所以税务不要慌张,高手都是单个的个性化产品,不是批量产品,属于艺术品。
第三,商业模式转换。理论上转换商业模式没有税务风险,但实际上如果商业模式转换被认定为以税务为主要目的还是有税务风险,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只是商业模式转換不会涉及偷税与罚款,但是补些滞纳金还是极可能的。
因而我们总结了一下,在中国解决税务问题的核心手段都是有风险的,没有无风险的手段。只是第一与第二类极端情况还会涉及刑事责任,第三类相对低些。但是实质上商业模式的创新非常困难,本质上业务创新属于优秀或者卓越企业的专利,平庸公司不具有商业创新的能力。即使在创新公司中由税务发起的商业模式创新也比较少,业务版块发起的创
王骏发了一个帖子,叫税务师面临最大的生存危机,是因为税总函(2016)407号文又取消了税务师的法定鉴证业务。其实不但税务师,整个财税中介行业早已山雨欲来风满楼,感受到丝丝寒意。
如果非要找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我最大的特点就是既是税务服务的提供方,还是税务服务的需求方,这种类似于双手互搏式的玩法让我可以比较清楚的看清税务服务提供方需要提高的地方。
解决中国的税务问题主要靠三种核心手段,第一,关系协调;第二,修饰业务,第三,商业模式转换。早期税务中介成长与壮大基本靠关系协调,但我们知道现在关系协调已经越来越难,主要跟大环境相关,大家的风险意识都已经提高,提高到不再把关系协调作为一种主要手段,当然关系协调手段在一定时期内还会长期存在,国外也不能避免,无非是通过阳光下的协调手段还是灰暗的协调手段。
第二,修饰业务,其实修饰业务一直存在,税务朋友不要马上感觉抓住了把柄,大家也不要大惊小怪,修饰业务的成分与比例并不相同。有些修饰业务某种意义上属于女人的淡妆,算美化。有些算整容,整容又分小整和大整。当然还有一些属于易容,易容这个肯定是完完全全的做假。税务滥用解释权与纳税人修饰业务是永恒的税务实践的主线。税务师把这种业务修饰的能力叫税务风险管理,主要通过管理合同、票据来让税务结果产生最符合税务政策的结果。当然一些税务师从美容师到整容医生再到易容高手,这是一个技术发展变化的过程。其实易容高手难得一见,他们的短缺程度比知名稽查还稀缺,所以税务不要慌张,高手都是单个的个性化产品,不是批量产品,属于艺术品。
第三,商业模式转换。理论上转换商业模式没有税务风险,但实际上如果商业模式转换被认定为以税务为主要目的还是有税务风险,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只是商业模式转換不会涉及偷税与罚款,但是补些滞纳金还是极可能的。
因而我们总结了一下,在中国解决税务问题的核心手段都是有风险的,没有无风险的手段。只是第一与第二类极端情况还会涉及刑事责任,第三类相对低些。但是实质上商业模式的创新非常困难,本质上业务创新属于优秀或者卓越企业的专利,平庸公司不具有商业创新的能力。即使在创新公司中由税务发起的商业模式创新也比较少,业务版块发起的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