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有什么好处呢?
1.和法官检察官相比,律师靠市场谋生存,靠市场求发展。律师随着执业能力的提高,会逐渐地了解市场、把握市场,进而让市场成为个人经济自由、个人价值实现的最佳手段。与其在机关里讨好领导,不如讨好市场了,后者让人们更有尊严,更有安全感。
2.与法学教师相比,律师的优势在于技术和实务。法学教师搞研究,也有技术性,但是远不如律师业务的技术性强。同时,有些法学研究免不了谈玄论虚,沦为极少数人的文字游戏。相反,律师做的每件事,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
3.法官检察官和法学教师,都算体制内的人。他们工作时,相对于当事人或学生,都有或多或少的优势地位。无形中这些人会被惯出一些毛病来,比如性格急躁、易怒、没有同理心等。律师是服务人员,要周游于各方之间,有时被迫去学习怎么样理解对方、尊重对方,被迫去学习如何以一种和蔼、轻松的方式和别人打交道。个人认为,律师的心理可能相对更健全、更强大一些。
4.法官检察官工作稳定,不见得有动力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比如口头表达能力。有的法官检察官讲话很快,声音还小,还有口音,但是他们这样没有关系。如果律师说话时别人听不清,那么在市场中就会落败。市场会逼着他练习表达,进而提升其能力。对其他能力来说,道理是类似的。
5.律师靠市场和技术吃饭,经过努力可以获得实务能力,提升智商和情商,赢得以个人美誉度为基础的品牌效应。这是实实在在的个人收获。我在网络上只看到法官检察官抱怨案子多,很少见律师抱怨案子多。这是因为律师的努力有惠及个人的实在成果。律师在为自己而战,基本上不存在司法人员常见的不平感、委屈感。
以上为个人拙见,非喜勿喷。另外,请读者选择职业时不要参考本帖,而是结合自己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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