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对特殊情侣,我这样说,一点也不为过。
也可能这是一对,现在生i活中的奇葩情侣吧?
所谓特殊和奇葩,我是有根据的。因为,他们这对情侣,确实和别人不一样。
别人情侣,就是以夫妻名义,男女双方,住到一起,同吃同住共同生活,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在外人眼里他们就是夫妻。
而他们俩不是这样,而且,完全不是这样。
我叫他们是旅侣。旅:旅行、旅游;侣:伴侣、情人。即旅游的情侣。
这是一对老年特殊情侣
这对情侣,男的,叫林山。六十三岁。女的叫叶欣,五十三岁。两人都已退休。
林山退休前是主任工程师,搞地质的。而叶欣退休前是银行支行行长。
他们两个走到一起,还有一段浪漫的佳话,也算是天缘。
某年夏天,林山刚退休,一个人呆在家里感觉没意思,决定独自报团,去西双版纳旅游。
巧的是在火车上,与叶欣坐在同一排椅上,并且连号。
林山身材魁伟,精神矍铄。叶欣貌美,丰韵犹存。
两个人一见,各自眼睛一亮,心有所动。但谁也没有说话。
叶欣原来晕车,而且晕的很厉害。
林山一路上,像兄长一样,精心照护她。
给她找温水漱口,给她吃晕车药,为她擦拭呕吐秽物。亲自削水果给她吃,并给她讲地质工作者在野外见闻笑话给她听,逗的她一直大笑。
就这样,两个本来陌生的旅伴,经过一路上的交往,却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
旅游的七天中,他们都对对方,有了很深层次的了解。
原来林山老婆已去世十年了,为了儿子,没有再娶。叶欣老公也已走了五年了,也是为了女儿,没有再嫁。
两个孤孤单单的老人,情到浓时,不仅潜然泪下,暗自为对方伤心。
他们也曾考虑过,两个人办结婚手续,住到一起去,过好下半生。
但经过他们双方,深 入交谈,共同认为,结婚并不美好,限制了对方自由,不能随心所欲的生活,况且儿女,也有不乐意的地方。
最后,他们终于,乐观地达成一致意见。
两个人以朋友方式交往。
一、不办证。
二、不搬到一起去住,还是各住各的家。
三、财产房屋等,个人的还是个人的,与对方无关。
四、想对方了,就到对方家去住些日子。
五、对方有病了,必须随叫随到,直到照护到对方自己能自立生活为止。
六、儿女也都同意,他们的关系,可以到他们生活处,小住或者旅行。
七、平时两个人在一起时的花销,实行AA 制,以记账载之,月末结账。
八、如果,花钱一方,负担多于一万元及以上,则对方平摊之。万元以下,如果付钱方愿意,对方则可以不再付款。
这对情侣,过的有滋有味,一有闲时,就去旅游。
不旅游了,在家时,有时男的去女方家住些日 子,有时女的又到男方家住些日子。
有时,女的想女儿了,就去女儿家住 一个阶段。男的想儿子了,就去儿子家住些天。有时他们两个一同,去看望女方的女儿,或者男方的儿子。
老年单身都想找个伴,以免太孤独寂寞。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找什么样的伴好呢?以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好呢?办证好呢,还是不办证好呢?
诸多问题,在困扰着老人的心。
作者认为:老年单身男女,不管以什么样的形式结合,都应以不违法,而两个人生活和谐、开心,不触及儿女的重大利益,就是好的结合。
不知道读者有何看法,希望能听到您的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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