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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国栋|不能说的秘密:坐拥千万股份,结果“画饼充饥”【员工股东维权1】
坐拥千万股份,结果“画饼充饥”

这是员工股东维权系列的第1篇。


长期以来,大家对公司股权的关注,只集中在创始人和投资人的角度。而核心高管和技术骨干们,低薪中付出了青春、加班中牺牲了健康。分到手的股权、期权,本是他们唯一的期待,却时常被公司和创始股东“算计”。


本系列文章将会与大家一起,展现和探讨员工股东们遇到的种种问题。


如果你对公司分给你的股权期权不放心,请把你的问题告诉我们,我们帮你一起分析。你可以用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微信公众号“股权周刊”

电邮:cotact@guquanzhoukan.com

微信个人号(股泉小助手):BAIBAI_100130


一、真实故事

 

老纪三年前本来在一家外资软件公司里做销售,对他那个细分领域里的销售渠道十分了解。

 

老纪有一个圈内朋友老毕,刚刚创办了一家叫上海XX图形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特别急需老纪这样熟知销售渠道的人才。

 

于是,老毕三天两头带着他的创始人团队去找老纪谈,希望老纪加入,还一直带着一份股权激励方案,写着要给老纪50万股创始人股份。

 

老纪也觉得自己在外资企业再干也不可能上一步台阶了,能跟着创业公司一起成长,到时候还能拿一笔股份变现,就可以回家养老了。所以,答应了老毕的邀请,加入了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上也签了字。

 

可是干了不到2年,老纪这个“新人”总是无法跟公司的创始人团队合作默契,销售理念和方法始终得不到支持,业绩也就总是上不去。



 

老毕和公司也因为销售业绩上不去,对老纪有所不满。双方闹了一阵别扭后,老纪同意离开公司,但是要求把股权激励方案里说的股份过户到老纪名下。老毕同意老纪离职,但是不同意给股份。

 

于是老纪把老毕和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兑现股权激励方案里的承诺,确认老纪的股东身份。法院最后却判了老纪败诉。

 

二、故事背后

 

明明有白纸黑字的股权激励方案,明明写的很清楚,老毕给老纪50万股创始人股份,为什么法院还判老纪败诉呢?



 

法院的说法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股权,以其投资资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而确认,或者以明确的出资额金额来确认。

 

股权激励协议中约定的50万股创始人股份,无法明确对应的公司股权比例,也无法明确对应的出资额金额。老毕和老纪对这50万也没有任何明确的一致意见。所以,法院无法判定这50万创始人股份对应多少股权。

 

所以,老纪和老毕虽然约定了所谓的50万股创始人股份,但是这股份并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标准说法,以至于法院实在没办法判定这股份到底是多少股权,也就没有办法保护老纪的权利。

 

三、深入分析

 

公司的名称,往往都是这样的“北京XXX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上海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凡是最后几个字是“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不称为股份,而称为出资额;凡是最后几个字是“股份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称成为股份,上市之后称为股票。

 

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不能超过50人。因为股东不多,所以为了省事,股东向公司注册资本金里投入的资金后获得股权,就直接显示为这笔资金的金额,也就是出资额。有时候,为了方便,我们会算一下这笔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金的比例,这个比例就是他的股权比例。比如,公司注册资本金是1000万,他的出资额是10万,那么他的股权比例就是1%。说的简洁点,就是他的股权是1%。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超过50人,但是不能超过200人。如果公司上市了,那股东人数就多的没谱了。股东人数多了,特别是要股权要上市交易,显示为出资额就不方便了。所以,干脆就把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划分为均等金额的份额,每一个份额就是一股股份。

 

比如,公司注册资本金是1亿,划分为1亿股,每股金额就是1元。到时候买卖股权的时候,直接说卖多少股的股份就可以了。所以,要说到公司股份,就一定要事先在公司章程里说明注册资本、每股金额以及股份总数。股东知道自己手里的股份数量,也就能算股权金额,算出自己在公司的股权比例。

 

所以,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是没有“股份”的,只有“出资额”。老纪加入的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给老纪的“股份”既没有每股金额,也不知道公司股份总数。法院也就没办法帮老纪算出来,这50万股创始人股份,到底是多少出资额,或者占百分之几的股权比例。公司给老纪的,纯粹是子虚乌有的股份。



 

四、解决方案


由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门槛比较低,所以大部分公司都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只是在快要上市之前,才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给员工发股权的初创企业,大多数也是有限责任公司。

 

在给员工发股权的时候,有些公司觉得说给员工百分之零点几的股份,或者给员工几千块钱的出资额,看起来不够大气。所以,公司会说,给员工的股权是几万几万的“股份”。这个“股份”实际上是公司自己内部的一种说法,没有任何法律意义。

 

如果公司要这么说,员工一定要注意公司必须在合同里写明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公司内部虚拟为多少股的“股份”,这样员工手里的股份数除以总股份数,就可以算出员工的股权比例。或者,还可以要求公司写明白,每一股“股份”对应多少金额的出资额,这样员工手里的股份数乘以每股金额,就可以算出员工股权的出资额金额。

《股泉周刊》,一个集懂行和轻松于一身的商业法律媒体,讲析激烈的股权纠纷,有料、有趣、有水准。

 

《股泉周刊》由邓永泉律师团队编辑和维护。邓永泉律师是大成Dentons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欧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如您希望咨询可能发生的股权纠纷,或者您有案例故事、文章素材投稿,请您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我们的邮箱为contact@guquanzhouk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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