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代书遗嘱能事先打印吗?
北京继承纠纷律师解答: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遗产是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2018)京0101民初13840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认为:
1、庭审时,原告赵某1提交的代书遗嘱,从形式而言,该份代书遗嘱应为事先打印好的格式遗嘱,并非是在遗嘱人的陈述下整理并打印形成,且该代书遗嘱中没有注明代书人及签名。
2、更重要的是,作为遗嘱主要内容的第一页上面没有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的签名,故该代书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该代书遗嘱无效。
综上所述,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代书遗嘱应遵守继承法的规定,不宜事先打印,如果有两页,第一页也应由各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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