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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23年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聚焦养老服务话题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10月20日上午,民政部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社会福利中心主任甄炳亮,围绕养老服务话题,解读近期出台的《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等政策文件内容。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武增锋主持发布会。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将获补助

今年,民政部、财政部在开展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工作中,就支持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近日,两部门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发布会上,李邦华、张伟对《通知》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李邦华表示,希望通过这项工作,到“十四五”末,初步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明显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

据介绍,这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要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提出要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和资源衔接整合,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

“中央财政专门下达了相关预算资金。”李邦华介绍,将采取中央财政差额补助方式,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在制度上把基本养老服务中的照护服务保障对象,从特困人员进一步扩展到低保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进一步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

李邦华还详细介绍了《通知》在救助对象、救助额度、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救助对象方面,目前暂定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救助额度方面,救助对象的待遇原则上不高于全护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待遇。工作流程方面,明确“预评估、先入住、后救助”,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低保家庭老年人,可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组织评估。同时,民政部门还将依托全国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整合资源,开展委托代办、线上申请审核等便民服务。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各地民政部门应主动公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养老机构名单。县级民政部门将定期对收住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进行绩效考核,结合考核结果对养老机构发放绩效补助。

张伟表示,民政部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注意政策统筹平衡,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政策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政策的衔接,坚持分层分类、梯度救助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实施。比如,在救助对象确定方面,要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不盲目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在救助标准额度方面,救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所享受的基本生活标准及照料护理标准的总和,实际救助额度还要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行政给付收入。

我国首个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发布,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发布会上,甄炳亮介绍了该项标准制定的背景、核心内容以及标准实施后将解决的关键问题。

该标准是在全面总结各地实践做法和已有标准成果基础上,适应老年人需求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编制而成的。标准主要内容分为5个部分,包括“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其中,“总体要求”部分明确服务组织应登记注册或备案,具备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质与能力,建立服务管理制度,配备相应服务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下转2版)(上接1版)明确服务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掌握基本的安全保护知识与应急处置方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及具体需求情况提供服务,在开展相关服务前开展专业评估。“服务内容”部分明确上门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健康管理、探访关爱、精神慰藉、委托代办、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等7类服务内容,并对每一类服务内容提出细化的服务项目。“服务流程”部分明确咨询接待、老年人能力评估、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准备到服务实施等一系列程序性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明确服务组织应开展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和配合参与第三方评价,对评价结果和服务中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并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标准实施后,从上门服务的角度看,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从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角度来看,可以满足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满意度;从供需对接的角度来看,将推动供需良性循环,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甄炳亮表示。

多举措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国情下,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今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发布会上,李邦华表示,民政部门在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方面将采取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大力推进有关辅助器具产品的研发、应用和推广。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公共环境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三是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有关建设标准,依法履行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职责。四是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国200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任务,加强与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衔接。五是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化指导与培训。推动“养老服务+监管+资源调度”等业务一体化,更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中国社会报.民政部2023年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聚焦养老服务话题.2023-10-23)

本文已标注来源和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整理摘编:时英平】

相关链接:
1.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 国家标准发布

3.2022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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