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认定流程有哪些?慈善组织认定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慈善组织认定流程图
一、慈善组织认定有关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2、《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8号)
二、慈善组织认定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时具备相应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
2、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的要求;
3、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说明
1、修订章程
社会组织自查是否符合慈善组织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进行章程修订。
2、制定管理制度
自查符合慈善组织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当根据组织章程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登记的民政部门对上述文件予以指导规范,提出相关建议意见。
(一)组织决策
启动组织内部决策程序,听取慈善组织申请认定事项的报告和章程修订说明,审议表决通过:(1)依法申办慈善组织认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修订的《章程》草案。形成会议纪要。
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二)依法申请认定
登陆“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jszwfw.gov.cn/,与年检入口一致)。用户名为社会组织全称,初始密码默认为123456(年检年报时自行修改密码的,使用修改后的密码)。登陆后,在首页点击“慈善组织认定”模块,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报送相关材料。
1、章程核准材料
(1)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形成的会议纪要;
(2)《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
(3)章程修订对照表;
(4)内部决策表决通过的章程3份(末页盖社会组织印章,并加盖骑缝章);
(5)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慈善组织认定材料
(1)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网上填报完成后在线打印);
(2)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及相关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3)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形成的会议纪要;
(4)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
(5)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审计报告须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支出比例的审计数据;可使用前三年收入平均数代替上年总收入,或用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代替上年末净资产;需提交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6)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可在《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上盖章,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需提供)。
相关管理制度参考样本及填报格式样表可从“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中“慈善组织认定”模块的通知栏中自行下载。
(三)发放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1、什么样的组织可以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答:《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均可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2、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慈善组织?
答:(1)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
(2)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点击:江苏政务服务(jszwfw.gov.cn)/切换区域(选择南京市)/法人服务/按部门/市民政局/慈善组织认定,查看相关材料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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