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购买方养殖证副本复印件:1份;
2、销售方养殖证、经营证副本复印件:1份;
3、购销合同:1份,购销双方为单位的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申请表:1份;
5、运输水生野生动物保证书:1份。
备注:
1、购销双方为单位的资料需加盖公章,为个人的加盖手指摸;
2、表格下载:“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部门服务”——“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准运证”下载相关表格;
3、表格下载网址:http://xzfw.zhanjiang.gov.cn/index.aspx
办理流程:
1、按表格要求填写办证信息,因销售办理运输证的运输理由一栏填“出售”;
2、到申请人所在地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审核意见后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海洋渔业局窗口提交材料;
3、海洋渔业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4、市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一般为环境与资源管理科)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查、审核,打印运输证。
备注:运输证使用时限为7天(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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