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
2023年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公司党组部署要求,巩固中心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这里有一份节日提醒,请您查收!
时刻牢记“十七个严禁”
(一)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二)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该节礼;
(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四)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六)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七)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八)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九)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十)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一)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十二)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十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十四)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十五)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十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七)严禁在社会活动中攀比摆阔奢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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