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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规定土地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如今很多农村居民在外打工,随之承包的土地就会荒起。此时为了能够充分的利益土地,外出打工的居民都会选择将自己的那块土地转让给他人。为了双方的利益,最好的办法就是签订一份土地转让合同。对此,土地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呢?

(一)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起诉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

(二)一地多卖,合同均有效。

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1)办理变更登订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2)均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的,有权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3)均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开发的,先行交付转让款一方有权要求交付土地,办理变更。

(4)合同均未履行的,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三)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

一、房产纠纷有哪些类型?

1、按照买卖房屋的类型。若属于一手房可以寻找建设局,消协等部门。若属于二手房则通过法院进行法律诉讼为佳。

2、按照合同纠纷的类型。若属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问题的纠纷,除可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以外,还通过确定对其合同所约束的相对人为何种责任主体来向管理相关领域的部门提出解决纠纷的诉求。

二、无产权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以解决问题。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4、行政解决。

5、诉讼解决。

我们国家的各类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如果国家中的任何企业和公民要使用国家土地时,都是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如果土地的使用方要将土地进行转让时,也是需要买卖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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