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科室:基础管理科
申报条件分以下两种:
一、有接收单位的
申报流程:
1、先由接收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手续
2、到外地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凭证》交由接收单位办理
二、没有接收单位的
申报流程:
1、到外地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在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凭证》内容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3、携《凭证》、《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区(县)的人事代理机构,或者市本级人事代理机构盖章
4、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同时,开具《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5、携《凭证》、《转移接续申请表》、《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申报表》至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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