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询10月征期清卡成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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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询10月征期清卡成功的方法
注意:10月征期截止到25日,小规模本月季报,国庆假期正常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抄税起始日期:2017.11.01
上次报税日期:2017.10.01 00时00分
报税资料:无
此状态说明您10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2.打印汇总表方法
答:报税处理-发票资料-选择年份、月份、所属税期票种等信息后点击查询
3.点击上报汇总提示“抄报数据失败”
答:请您检查“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
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 https://tysl.bjtax.gov.cn
或者https://202.106.82.203:443测试成功后点击
确定,再点击上报汇总进行抄税。
4.离线发票累计限额超限如何处理?
答:方法1:首先确定您的电脑网络和时间是正常状态,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设置成https://tysl.bjtax.gov.cn测试成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退出系统重新登陆,查看发票查询中所有发票报送状态为已报送时则正常开票。
方法2: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查看离线时限和开票限额,如果均为0,需要到国税办税大厅处理。
5.点击上报汇总提示“存在离线发票”
答:请您检查“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
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 https://tysl.bjtax.gov.cn
发票管理-发票修复,在退出系统重新进入软件再次
点击上报汇总。
6.该版本非征期不支持上报汇总
答: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当抄税起始日期为下月1日,且报税资料为无,说明您已经完成清卡,无须报税等操作。
7.上报汇总提示“不能注销报税”
答:该问题是因为您的开票系统往月没有清卡导致,建议您携带金税设备,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明细汇总表去办税厅大厅窗口手工清卡,具体携带材料请以所属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8.正数发票跨月无法作废
如果您当月开错的发票,且未进行非征期抄报,作废方法如下:
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中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按钮,作废开错的发票。
9.专用发票跨月的处理方法
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具体方法如下:
提示:如果您使用营改增后的新版本开票软件,需要先添加商品编码再填开信息表
请您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理由
(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并生成信息表编号
3.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10.征期内不清卡无法从主机中分配发票
请您在月末或征期清卡成功后,再将主机中的发票按照使用情况分配到分机中,否则无法正常分配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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