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侧脑室宽度测量方法为经胎儿侧脑室的头颅横切面上,经侧脑室脉络膜测量侧脑室体部的宽度。
关于临界性侧脑室扩张的标准,大多数研究数据采用1988年Cardoza等提出的参考范围,即整个孕期胎儿侧脑室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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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定义为脑积水
10~15mm定义为临界性侧脑室增宽或轻度侧脑室增宽。
随着追踪病例资料的积累,近年来有研究发现,在传统定义为临界性侧脑室增宽的病例中,胎儿侧脑室宽度>12mm时,其合并其他畸形的概率较高,而合并非整倍体的概率低(剔除合并其他畸形的病例)。
侧脑室宽度为10~12mm的单纯性侧脑室宽的胎儿,其神经系统发育预后相对较好。
由于以12mm为界存在预后转归不一致的现象,故有学者提出将侧脑室宽10~12mm定义为轻度侧脑室增宽,12~15mm定义为中度侧脑室增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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