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简《邦风·周南·汉广》解析
子居
《汉广》篇毛传言:“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求而不可得也。”而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卷一则引《列女传》江妃二女与郑交甫事并言:“《列仙传》所载与《文选》注(张平子《南都赋》、左太冲《蜀都赋》、江文通《江赋》、张景阳《七命》注并引)《初学记》卷七及《太平御览》(六十二又八百二)所引《韩诗》内外传略同。《说文》魃字下亦引《韩诗内传》曰:‘郑交甫逢二女魃服’,盖鲁韩两家于汉有游女之诗并举此事为证也。杨雄《羽猎赋》:‘汉女水潜’,应劭云:‘汉女,郑交甫所逢二女也。’子云说《关雎》用鲁诗,可见此亦鲁说。又吴淑《事类赋》引《列仙传》云:‘郑交甫至汉皋台下,见二女佩两珠,大如荆鸡卵,二女解与之,即行反顾,二女不见,佩珠亦失。’而此传无佩珠语,当是传写阙逸。张平子用鲁诗,《南都赋》:‘言游女弄珠于汉皋之曲’,是其证也。又案《文选·琴赋》注引《列女传》:‘游女,汉水神。郑大夫交甫于汉皋见之,聘之橘柚。’《列女传》疑是《列仙传》之误。”又其《齐诗遗说考》卷一:“《易林·萃之渐》:‘乔木无息,汉女难得。橘柚请佩,反手离汝。’案:本亦作‘祷神得佩。’……又《颐之既济》:‘汉有游女,人不可得。’又《噬嗑之困》:‘二女宝珠,误郑大夫。君父无礼,自为作笑。’乔枞谨案:郑交甫逢二女于江汉之湄,请其佩珠,事见刘向《列仙传》,此言‘二女宝珠,误郑大夫’,又言‘橘柚请佩,反手离汝’,与鲁诗说合,是三家义并同。”是三家诗皆以江女与郑交甫事说《汉广》诗。郑交甫,疑即郑大夫子蟜,《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记子产言:“我四年三月,先大夫子蟜又从寡君以观衅于楚,晋于是乎有萧鱼之役。”属春秋后期末段。毛诗与三家诗的这个差别,也正是现在对《汉广》解读的两大分类,一种就是只着重“游女”二字的泛浪漫主义类解读,另一种就是认定《汉广》中有什么“礼教”的经学洗脑类。有趣之处就在于,两大类解读中,都无法有效解释对方能解释的诗句部分。“游女”类对“之子于归”的解释多不能成立,“礼教”类也往往不能讲清楚为什么“之子于归”后还会有“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这样的感叹。由此即可见,自汉代以降,对《汉广》一诗的解读就都是不能成说的。笔者认为,既然《汉广》属于《周南》,自然不是郑诗或楚诗,所以三家诗应该是因“游女”二字而比附之说。《周南》皆非西周诗篇,《汉广》也非作于江汉,故毛诗序的“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云云,自然更是为推行特定意识形态的造作之辞。而以笔者判断《周南》为蛮氏之诗为基础,《汉广》篇实际上可以分析为蛮氏游说邻邦不要与楚国联姻,并建议以蛮女嫁与邻邦来巩固二者间关系的诗篇。
【宽式释文】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羕思。江之羕矣,不可方思。
桡桡楚新,言刈其楚。寺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羕思。江之羕矣,不可方思。
桡桡楚新,言刈其蒌。寺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羕思。江之羕矣,【不可方思。】
【释文解析[1]】
南又(有)喬木〔一〕,不可休思〔二〕。灘(漢)又(有)遊女〔三〕,不可求思。
整理者注〔一〕:“南又乔木:《毛诗》作「南有乔木」。「乔」,《说文·夭部》:「高而曲也。从夭,从高省。《诗》曰:『南有乔木。』」段注:「《尔雅·释诂》、《诗·伐木》《时迈》传皆曰:『乔,高也。』」”[2]笔者在《安大简〈邦风·周南·樛木〉解析》中已提到过:“《尔雅·释木》:‘下句曰朻,上句曰乔。’盖即毛传所本,但‘丩’、‘乔’、‘求’、‘翏’并通[3],《诗经·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毛传:‘乔,高也。’因此《尔雅》的‘下句’、‘上句’或可考虑别有所指。先秦文献中的上、下,往往又指上游、下游,如上蔡、下蔡即是其例。《樛木》的“南有樛木”与《汉广》的‘南有乔木’为类似的起兴句式,考虑到《诗》中多用谐音双关,则《樛木》中的‘樛木’很可能指的就是鄝国。春秋时曾存在三个鄝国,《尔雅》的‘上句曰乔’或是本指西蓼,‘下句曰朻’则可能是指东蓼。”[4]鉴于安大简和毛诗都坚持以不同的用字表述二者,且“南有樛木”后言“葛藟累之”,而“南有乔木”则后言“不可休思”,可见二者有别是确定的,但郑笺所说“不可者,本有可道也。木以高其枝叶之故,故人不得就而止息也。”则明显不可从,树高不高与人能不能在树下休息,没有任何的相关性。前文已提到“‘上句曰乔’或是本指西蓼”,对比下文的“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可知,此时是未求状态,游女在汉南,是乔木当在汉北,《左传·桓公十一年》:“郧人军於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杜预注:“蓼国,今义阳棘阳县东南湖阳城。”《汉书·地理志》:“湖阳,故廖国也。” 是西蓼在今河南省唐河县湖阳镇,西南距汉水60多公里,且正在蛮氏的南方,故“南有乔木”可能即是指此西蓼之地。“乔木”一词,不惟未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而且也未见于《尚书》和《逸周书》,由此即可见该词出现之晚,《诗经·小雅·伐木》有“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山海经·西山经》有“竹山,其上多乔木,其阴多铁。”二者的成文时间皆约在春秋后期,由此可见《汉广》诗的成文时间也以春秋后期为最可能。
整理者注〔二〕:“不可休思:《毛诗》作「不可休息」。毛传:「思,辞也。汉上游女,无求思者。」孔疏:「《传》解『乔木』之下,先言『思,辞』,然后始言『汉上』,疑《经》『休息』之字作『休思』也。何则?诗之大体,韵在辞上,疑『休』『求』字为韵,二字倶作『思』。但未见如此之本,不敢辄改耳。」《释文》:「休息并如字,古本皆尔,本或作『休思』,此以意改耳。」简本「息」正作「思」,为句尾语气词。”[5]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一:“韩‘息’作‘思’者,《外传》一引作‘不可休思’。《艺文类聚》八十八引同。案,《列女传》一引作‘不可休息’,《易林》云‘乔木无息’,是鲁齐作‘息’与毛同。”所说“《外传》一引作‘不可休思’”即指《韩诗外传》卷一“孔子南游”节内容,是《韩诗》作“不可休思”与安大简同。此外,安大简《汉广》下文“江之羕矣”同于《韩诗》而与《毛诗》有异,安大简《兔罝》“纠纠武夫”同于《韩诗》而不同于《毛诗》,安大简《关雎》“君子好仇”同于《齐诗》、《鲁诗》而不同于《毛诗》,由安大简之后的诗篇也可见,类似于这样同于或近于三家诗而不同于《毛诗》的例子很多,因此这恐怕就是颇值得探求的问题了。何以目前可见最早的《邦风》内容安大简,每每可与今文三家诗印证,却总是不同于号称古文的《毛诗》?据《汉书·儒林传》:“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授同国贯长卿。长卿授解延年。延年为阿武令,授徐敖。敖授九江陈侠,为王莽讲学大夫。由是言《毛诗》者,本之徐敖。”是《毛诗》较为晚出,至三国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孟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亨作《诂训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以其所传,故名其诗曰《毛诗》。”而《经典释文·序录》引吴人徐整说:“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仓子,薛仓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间人大毛公,为诗叙训传于家,以授赵人小毛公,小毛公为河间献王博士。”两种关于毛公之前的传承不惟《史记》、《汉书》不载,而且人名不同,传承世代也显然无法和战国时期相吻合,明显皆不可信。较之这些编造出来的世系,更为可能的情况明显是,《毛诗》是一种以汉代已认识的古文为形式,将今文《诗经》重写了一遍的版本,并且在这个重写过程中,为了刻意造出古感,显示出与三家今文不同,一些文字用罕见通假字替换了常见字,这样才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安大简《邦风》更近于三家今文而每每不同于《毛诗》。“不可”一词,西周金文完全未见用例,由此可证,《汉广》不会是西周的诗篇,成文当不早于春秋时期。
整理者注〔三〕:“汉又游女:《毛诗》作「汉有游女」。「滩」,见于鄂君启舟节,《上博一·孔》简一〇、一一,从「水」,「难」声,即「汉水」之「汉」的异体,与《说文》训为「水濡而干也」的「滩」,当非一字。「遊」,「游」字古文。《说文·㫃部》:「游,旌旗之流也。从㫃,汓声。
灘(漢)之
整理者注〔四〕:“汉之
整理者注〔五〕:“不可羕〔思〕:「思」字原文残缺,释文据《毛诗》补。《毛诗》「羕」作「泳」。「羕」「泳」音近可通。毛传:「潜行为泳。」”[9]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二:“《传》本《尔雅·释水》,郭注谓行水底。今按《尔雅·释言》:‘泳,游也。’游者,汓之假音。《说文》:‘汓,浮行水上也。从水子。汓或作泅,从囚声。’又云:‘古或以汓为没字。’是泳训汓,实兼浮行、潜行二义。又据《说文》:‘泳,潜行水中也。’‘潜,涉水也。’‘涉,徒行濿水也。’是知潜行者,乃徒行涉水之称。《邶风传》:‘自膝以下为涉。’则涉水者,当指膝下没水言之,非必全没入水也。又按:《邶风》‘泳之游之’承‘就浅’而言,则‘潜行为泳’亦当指‘潜,涉水’言之,不得谓行水底也。《说文》:‘潜,一曰:藏也。’是潜藏乃别一义。”所说是,对比《诗经·邶风·谷风》:“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即可见,“泳”只是和下文的“方”对比而言的泛称。
整理者注〔六〕:“江之羕矣:《毛诗》作「江之永矣」。毛传:「永,长。」《说文·永部》:「羕,水长也。从永,羊声。《诗》曰:『江之羕矣。』」段注:「《释诂》曰:『羕,长也。』《诗》曰:『江之羕矣。』《汉广》文。《毛诗》作『永』,《韩诗》作『羕』,古音同也。」简文与《韩诗》同。”[10]与段注不同,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卷一:“《说文》多以毛为主而间亦兼载三家义,考《韩诗》字作漾,见《文选·登楼赋》注所引《薛君章句》,则此作羕者是《鲁诗》也。《尔雅·释诂》曰:‘羕,长也’,说与此同,即释《鲁诗》‘江之羕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持说同,《说文》所用是否确为《鲁诗》今无可考,但三家诗用“羕”或“漾”则可确定,由此也可见安大简用字多可证于三家诗而与毛诗有别。江、汉皆指汉水,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二十七释《江汉》的“江汉浮浮”句言:“古者江、汉对言则异, 散言则通。《吕氏春秋》言:‘周昭王涉汉, 梁败, 王及祭公陨于汉中。’ 《左传》僖四年杜注亦云:‘昭王涉汉而溺。’而《谷梁传》则曰:‘我将问诸江。’《史记·周本纪》曰:‘昭王卒于江上。’此汉亦名江也。’”
整理者注〔七〕:“不可方思:毛传:「方,泭也。」孔疏引孙炎曰:「方,水中为泭筏也。」”[11]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二:“方有四义,通作舫。一是并船,《尔雅》:‘大夫方舟’,《说文》:‘方,并船也’,《通俗文》:‘连舟曰舫’是也;一是并木,《尔雅》‘舫,泭也’,《说文》:‘拊,编木以渡也’,孙炎云‘方木置水中为泭筏’是也。(《诗释文》又引郭璞云:‘木曰𥴖,竹曰筏,小筏曰拊’,与𥴖、筏有异。今《尔雅》:‘舫,拊也’,《谱》云:‘水中𥴖筏。’盖𥴖、筏散文则通。)一是船之通称,《尔雅》:‘舫,舟也’,《说文》:‘舫,船也’,(今本船下误衍师字。)《明堂月令》曰『舫人』,习水者’。字通作榜,《月令》‘命渔师伐蛟’,郑注:‘今《月令》渔师为谤人’,司马相如《子虚赋》‘榜人歌’,张注‘榜,船也’是也。一是用船以渡,《说文》:‘舫,以舟渡也’,《玉篇》:‘方舟谓之舫’是也。盖方本并船之名,因而并竹木亦谓之方,凡船及用船以渡通谓之方,《诗》中言方,有宜从舟训者,《谷风》诗‘方之舟之’,方即为舟,犹泳即为游也。(《尔雅》:‘舫,舟也。泳,游也。’两训相连,正释《诗》义。)有宜训为拊者,此诗‘不可方思’,承‘江永’言之,故不可编竹木以渡也。”其持说与之前释“泳”观念正相反,笔者则认为,其所说“方即为舟,犹泳即为游”才是,汉水并没有达到游不过或者用船渡不过的程度,诗人此处只是极言江汉为阻,不宜南渡而已。
◎橈〓(橈橈)楚新(薪)〔八〕,言刈亓(其)楚。寺(之)子于䢜(歸),言
整理者注〔八〕:“桡〓楚新:《毛诗》作「翘翘错薪」,下同。「桡」,作「
整理者注〔九〕:“言
◎橈〓(橈橈)楚新(薪),言刈亓(其)蔞。寺(之)子于䢜(歸),言
整理者注〔一〇〕:“此简编号残「七」字。”[14]蒌即蒌蒿,而按前文所分析的内容,则“言刈其蒌”自然也不会是简单的以蒌蒿为薪,故这里的“蒌”或可推测仍当是个地名,《说文·邑部》:“,南阳穰乡。从邑娄声。”《说文·邑部》:“𨟚,今南阳穰县是。从邑襄声。”段玉裁注:“今河南南阳府邓州东南二里穰县故城是也。”是䣚地当在邓州市附近。笔者在《安大简〈邦风·周南·兔罝〉解析》中曾提到:“若换个角度,以《兔罝》所称的‘林’为特指而非泛称的话,则结合前文推测《兔罝》篇成文于春秋后期,或可将此出征与《左传·文公十六年》:‘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帅群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相联系,则《兔罝》篇的‘林’即是指‘大林’,也是有可能的。”[15]而据《春秋·昭公十六年》:“楚子诱戎蛮子杀之。”《春秋·哀公四年》:“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可知,蛮也可称戎蛮,因此《左传·文公十六年》所记“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帅群蛮以叛楚。”中的“戎”很可能即是以蛮氏为主体的蛮、戎联军,这次战事应是蛮氏伐楚的最大军事行动,而由“申、息之北门不启”即可见,这次军事行动直接导致了楚国对汉北、淮北地区控制力的丧失,正符合笔者前文推测“言刈其楚”、“言刈其蒌”为攻伐甫地和䣚地的分析,之后《左传》记“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群蛮从楚子盟,遂灭庸。”临品疑即前文的“大林”,《通鉴辑览》卷五:“临品,地名,在今襄阳府均州界。”是临品即今湖北省丹江口市地区。楚国为了消灭庸国,当时是选择了与群蛮结盟,因此当可确定蛮氏在这次进攻中只有收获而没有多少损失,可以说是蛮氏在春秋时期收益最大的一次行动了。由前文解析内容即可见,《汉广》的内容,很可能就是这次军事行动的前奏。蛮君在攻击之前,很可能是联络了曾与楚关系较近的某个邻邦,劝阻其不要与楚联姻,作为交换条件,蛮君许诺以蛮女嫁于此邻邦,以此来换取邻邦对蛮君这次军事行动的支持。
[1] 以下释文及整理者注释皆照录《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原书内容,笔者意见在解析部分给出。
[2]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1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3]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735“赳与鐈”、“觓与觩”、“朻与樛”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4]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9/10/13/810/,2019年10月13日。
[5]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6]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7]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8] 《南阳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一期。
[9]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0]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2]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3]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4]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5]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9/11/02/830/,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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