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发布时间:2014-04-23 13:44    来源:高顿网校
http://www.gaodun.com/cta/75758.html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价公式为:

  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提示】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注意两点,第一是,免税农产品的成本问题,要注意要剔除抵扣的进项税,成本就是买价×87%;运费的成本就是运费价款×93%;第二是,加工费,加工费不含增值税的,这个加工费还要含辅料的成本,注意,辅料不含增值税的。

  2.复合计征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加入从量消费税(卷烟、白酒)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为何会这样?
企业委托加工之纳税筹划
关于复合计税法下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的思考
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委托加工筹划
委托加工的会计核算(增值税、消费税)
024第八章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