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是各种生态环境质量退步的集中表现。水土流失离我们并不遥远,深圳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如果不注重水土保持,也会造成人为水土流失。
我局将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东风,进一步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一方面,大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提高开发建设单位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自觉性,使其明确,做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措施落实、设施验收是国家的强制措施。另一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优质服务,结合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大力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措施包括:一是强化检查申报,确保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继续保持100%的申报率。二是督促落实,加大对在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的日常巡查力度,最大限度控制水土流失,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或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及时提请水务执法。并会同市水保监测总站、市水务执法支队重点督促大沙河上游13个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三是推动验收,积极指导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强力推进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有所突破,实现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率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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