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反复发作 必须维持治疗
2007-03-15 10:35:10 | 来源:江西 杨春林教授 | 责任编辑:家庭医生网
很多人都知道精神分裂症治愈后复发率高,孰不知抑郁症的反复发作更多见,如不及时防患会使病情加重。
抑郁症已成常见病,患病率在精神
疾病中仅次于精神分裂症。其发病机理尚不十分清楚,目前发现与心理社会因素(不良精神因素刺激)、生物因素(遗传)、神经生化的异常(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系统功能不足)有关。具有良好的抗抑郁作用药物较多,常用的有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阿米替林、麦普替林等,还有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阻滞剂,如百优解、赛乐特等,这些药物能阻断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入,使抑郁症状缓解。但这些药物
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如没有足够量的药物来阻断相当数量的受体,抑郁症可能就会发作。抑郁症具有周期的反复发作的特征,发作周期不尽相同,平均在6-8个月。一般我们在抑郁症症状消失后
稳定4周,改用维持量治疗。4周后将服用的抗抑郁药的维持量为治疗量的
1/2。首次发病维持时间不得
少于半年,如多次复发者维持治疗应在
5年以上。停药后如发现抑郁症状复发先兆,如情绪低,兴趣淡,语言少,精神不振,不愿活动,学习、劳动、工作能力下降,悲观等,立即服用原来用之有效的抗抑郁药,可有效防止抑郁症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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