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舆论对“短命”政策讨论甚多。这些政策的共性就是决策太过草率,解决不了老问题,还会产生新问题。政策一经发布,民意迅速反弹。而有些政策发布部门,在面对舆论质疑时,还会固执地“据理力争”。值得一说的是,大多数决策部门能够很快做出反应,尊重民意,调整或直接取消政策。应当说,不少类似政策的出台都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不切实际,不接地气,不科学,不合规律,出台就意味着遭受反对。决策部门果断纠偏的同时,还需反思,政策出台前周全一点考虑问题,早点听听民意,岂不是少走弯路。
制定和实施政策是政府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方式,出台政策并非儿戏,本应合法、权威、科学,一些不接地气的“短命”政策轻易出台,原因在于,制定之初考量不足,决策部门事先缺乏足够的调研,没有真正重视民意诉求。事先功课不到位,该尊重的流程被随意忽略,急功近利,单方向决策,事后政策执行环节因脱离实际,自然会遭遇反弹。这类尴尬有必要引起更多地方吸取教训、加以重视、设法规避。
把“事先”工作做得“周全”,是现代政府部门行政能力的起码要求。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应当有一个科学决策的过程。与其事后在社会关注中徒劳解释、疯狂补救,甚至否定之前制定的政策,何不事先前瞻预判,充分考查,脚踏实地,遵守程序,在政策的立项、调研、讨论等过程中真正做到集思广益。遵循规范化的科学民主决策,该召开的座谈会不要省略,该提前公开的细则全面公开,该吸纳的民意认真听取,直至制定的政策有落地的基本条件再出台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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