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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天论》

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

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

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

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

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

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

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

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袄怪未至而凶。

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

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译文:

大自然的运行是有客观规律的,它不会喜爱尧就保存规律的正常性,也不会厌恶桀就丧失规律的正常性。

以礼义适应自然规律就吉,以非礼义适应自然规律就凶。

强调以农桑为本又注意节约,那么老天也不会使其贫穷。

养生有方而且适时运动,那么老天也不会使其生病。

修养道德专心不贰,那么老天也不会使其有灾祸。

所以水灾旱灾不能使其饥渴,无论寒热都不能使其生病,反常现象出现不能使其凶险。

不事生产而且不懂节约,那么老天也不会让其富起来。

养生无方又懒于运动,那么老天也不会使其健康。

背信弃义胡作非为,那么老天也不会使其吉利。

所以水灾旱灾还没来就饥渴,寒暑未到就生病,反常现象即使没出现也有凶险。

乱世的人们所接受的天时和治世的天时相同,但乱世人们遭祸殃,治世人们享幸福,遭殃的人们不可以埋怨天道不公,是人们自己犯了错误所自招的。

所以明白天与人各有不同职分的人,就可以称为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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