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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到的《周颂.天作》



 

 

精到的《周颂.天作》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

——周颂.清庙之什.天作

 

【注释】高山:指岐山。大(tài)王:周太王,即古公亶父,古代周族领袖。传为后稷第十二代孙,周文王的祖父。因戎、狄侵扰威逼,由豳(bīn,今陕西彬县东北)迁到岐山下的周(今陕西岐山北),使周族逐渐强盛。荒:用作动词,垦荒,治理。作:兴建,指建造房屋。文王:周文王,商末周族领袖,姬姓,名昌。商纣时为西伯,亦称伯昌,曾被商纣囚禁于羑(yǒu)(今河南汤阴北)。统治期间,国势强盛,曾解决虞、芮两国的争端,使两国归附;还攻灭黎(今山西长治西南)、邘(yú,今河南沁阳西北)、崇(今河南嵩县北)等国,并建立丰邑(今陕西西安西南沣水西岸),作为国都。在位五十年。徂(cú):往,到,前往。岐:岐周。夷:平坦。行(hānɡ):大道,引申为治国之道。

 

《毛序》说:“《天作》,祀先王先公也。”这是一首祭祀太王古公亶父的乐歌,歌颂了太王和文王创业的功绩。‘先王,谓大王已下。先公,诸盩至不窋’。诸盩chóu:中国周先公名。窋,古同“窟”,洞穴。这些解释就多余。将先公与后稷联系更是胡乱牵强。明明这里就提到大王和文王。所以,先王是指文王,先公指大王,因大王生前不是王是公。‘祀先王先公,谓四时之祭,祠、礿、尝、烝。《天保》云:禴祠烝尝,于公先王。’因此,这是周公为四时祭祀太王古公亶父之作的乐歌不假。

 

‘姚际恒《诗经通论》引季明德语,认为是岐山之祭,即《天作》的祭祀对象是岐山。其实,岐山是古公至文王历代周主开创经营的根据地,其后的伐商灭纣便是在此积蓄了力量。《天作》这首诗,应该既是祭圣地,同时又是祭开创经营圣地的贤明君主的。由于岐山之业为古公开创,而文王后来由此迁都于丰,故《天作》应是在岐山对古公至文王历代君主进行祭祀的诗。至于行祭之人,则非文王的继承人武王莫属’。这就是搞不清历史状况的臆想了,完全不知作《周颂》的真正目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无厚非,只是这种脱离历史背景的无根据臆想,是绝不可以的。读诗歌的内容绝非祭山,我不理解这些人是怎样看出诗歌不是祭人而是祭山的?由此两点即可否定‘岐山之祭’之说。

 

这首颂歌的一大特色是,它没有像其它颂歌一样都使用第二人称‘汝或此’,而特意使用了第三人称‘彼’。使颂歌有别于其它,倒也另有特色。也显示作诗者不拘俗套的思维和性格,应当也是一出奇制胜的创举吧。读诗歌: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天作的岐山啊,大王垦荒之。荒,毛传:荒,大也。《诗集传》:荒,治。毛传太喜欢‘大’字,什么词不好解就说是‘大’之意。不知这种做法是否负责任?没有的倒解释了一大堆,一定要跟神论易经八卦牵在一起,才显得有学问。中国学者自打古时候就有的怪癖爱好。《诗集传》意思到了,与字面不合。

 

彼作矣,文王康之。他营作之矣,文王使其小康之。作,营作,意思是建城邑。康,使小康。《诗集传》:康,安。又与字面有差距。彼,笺云:彼,彼万民也。显然理解有不同。不取。我意:彼,彼大王也。

 

彼徂矣岐,有夷之行。他来到岐地矣,是平坦稳妥之行。大王的最大的成功决定,就是选择迁居岐周。这一行动是最稳妥有把握的行动。建城和迁岐恰是大王对周朝的两个最大贡献。颂歌仅用区区十六字就完全表达,可见作者功底了得。

 

子孙保之。这句话可以两解。一,歌颂大王迁岐,保住了子孙万代。二,子孙万代要保住大王的业绩。一是歌颂先人,二是告诫后人。似乎兼而有之。这就是古文的精妙之处。又可见该颂歌的用词精到。

 

短短七句话,安排的这样周密精到,把个意思表达的这样完全,却是少见。堪称短品之精。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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