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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企更换的三个观点

    早几年作过预判:物企更换,将成家常便饭。

    到不是有先见,只是看出了这是一种客观。

    没有《物管管理条例》、《物权法》、《民法典》以前,大量的物企就进入了小区,业主们莫名其妙地接受一个物业“管理”,而且一“管”很多年,以为这一切是理所当然。

    于是,对于谁请来的、怎么进来的、来干什么的一概不知,只知道不尽人意、忍气吞声,物业费照单全付。

    真别说,那时的物业费收取率普遍比今天高。

    不知何故,也没有理由,自2017年起发生了变化。

    我曾多次撰文说“2018年是分水岭”:以前叫物业时代,以后叫业主时代。

    应是较早一批觉醒了的业主,无意间有几次汇集到了一起,彼此交流了一些心得,然后再分头回到各地去作推演。

    几年下来,特别是《民法典》一生效,几乎所有的小区才如梦方醒:原来物业管理不是终身制?


   冰封一旦开裂、山体一旦滑坡、洪水一旦决堤,都是收不住的。

    这不,《民法典》实施仅半年,腾讯对216个城市的大数据调查显示:91.31%的业主“要求换物业”。

    对于行业,这是一种否定;

    对于众生,这是一种悲情。

    眼下,换物企成了一种趋势,虽没有波澜壮阔,但足已风起云涌。


    没有人作过统计,观察的情况看:

    90%以上的业委会一上来就面临着换物企;

    80%以上的换物企议题会通过;

    50%以上的物企更换以失败告终;

    30%以上的被换物企不退场;

    10%以上的小区物企没换成,业委会换没了。

    这是主观数据,您别认真,百分比是来描述现象的。


    以下的趣事是真实案例:

    1、一物企被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选聘新物企时该物企以第一名身份中标;

    2、一7.8/㎡的高档小区(该市平均物业费2元/㎡),被无业委会的业主们自发召开零时业主大会解聘,新物企按3.84元/㎡干的欢天喜地;

    3、一物企在召开业主大会前,主动将3.2元/㎡将为2元/㎡,同时承诺投资100余万用于小区改造,结果还是被解聘;

    4、一物企不甘退场,交接那天调来近百名保安与新物企对峙,引来数十名防暴警察用喇叭高喊:“XX物业,后退!”

    5、西安的珠江新城小区应是最为奇葩:新物企进场时,全国多地的业委会送条幅、送花篮,应是3位数,敲锣打鼓,热闹非凡。

    如今,新、老物企同在该小区运营了两年半……


    对于物企更换,老周的观点有三:

   一、条件不成熟、准备不充分,不要启动;

   二、一旦启动,所有的流程要严丝合缝,不能留任何破绽。一定要按业主大会的意志办;

    三、对于赖着不走的,全体业主不用付费,同时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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