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收益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随着住宅小区形态多样化发展,小区配套设施设备也逐渐多样化,公共收益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变化。在小区逐步实现专业化管理的今天,公共收益已然成为一笔可观收入,与此同时,公共收益的支配、管理、使用等问题逐渐成为物业矛盾的焦点。
一方面,业主自治组织发展尚浅,自治能力普遍不高,管理意识相对淡薄,在公共收益问题上往往履职不作为;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利用自己在管理运营上的先天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公共收益经营中,成为主导者,加上信息不透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公共收益矛盾错综复杂。
化解公共收益矛盾最重要、最基本、最简单的办法是建立商务性质的业主自治组织,以实现公共收益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建立健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体系。在成立商务业主自治组织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业主也可以将公共收益管理事务委托给物业公司或者第三方社会组织打理,但必须以合约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示业主作为公共收益所有权人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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