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世凤凰城第四届业委会2019年(函) 010 号
主送: 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好世凤凰城业委会
告知函
致: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好世凤凰城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就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景瑞物业”)主要管理人员未经业委会同意擅自变动、服务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一事,特告知整改如下:
景瑞物业与凤凰城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即将于2019年10月底到期。到期前,景瑞物业维持物业服务应有的水平,是对全体业主的负责。
但,近期业主委员会发现,景瑞物业服务存在如下问题:
1、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擅自调离物业经理刘叶泳,致使业委会、居委会工作得不到有效配合,工作停滞;
2、小区服务人员,特别是保洁人员,配备显著低于承诺人数;
3、 垃圾清运从去年开始遭到业主多次投诉,居委、房办几次召开四位一体会议协调,但至今未整改到位。
现将上述情况反馈到贵公司,请于两日内恢复刘叶泳物业经理岗位,五日内根据应标文件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要求配足服务人员。
抄送颛桥镇房办、上海市闵行区好世凤凰城居委会、颛桥社区办
上海市闵行区好世凤凰城业委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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