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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江苏小伙救落水女,拒绝酬谢,一年后状告女孩全家索赔26万

2001年11月29日,原常州市郊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罕见的民事诉讼案。

法庭上,双方当事人都显得过分安静。

坐在一侧的原告不仅没有随庭律师陪同,就连神色上也是一脸歉疚。

而对面的被告席上,除去第一被告人外,还多了个被追加申请的“第二被告”

由于原告杨永不识字,他便略去了宣读诉状的步骤,以口头陈述事件的方式完成了自己的诉讼请求。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案件的起因经过也渐渐明了。

经法官审理认定,原告陈述合理,且伤情鉴定属实。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住宿费共计6300余元

(杨永)

第一被告看来,杨永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的行为,是无法让人理解的。

第一被告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曾经救了自己女儿性命的恩人,此时就如同换了一副嘴脸——从做好事不留名的无名英雄,摇身一变,成了蛮横无理的“小人”!

而面对第一被告的不理解,原告杨永也显得分外无所适从。

杨永表示:“我希望一次性做个了结,可我也很无奈...”

为什么无名英雄杨永最后会变成所谓的“小人”?

杨永一纸诉状将被救者全家告上法庭,又究竟是什么原因?

无名英雄,勇救落水少女

时间回到1999年。

彼时27岁的杨永,如同大多数出身低微的年轻人一样,学历不高,但单纯善良,渴望着凭借自己的劳动撑起一个家。

由于文化程度有限,杨永选择了卖姜来维持生计。

12月9日下午,刚卖完手上老姜的杨永,准备到贸易市场再多进一些新姜。

当他骑车经过常州兰陵木器厂附近时,河边大量聚集的围观群众吸引了杨永的注意力。

抱着看热闹的想法,心情不错的杨永便停了下来,挤进了人群中一探究竟。

这一看,杨永喜滋滋的心情瞬间像被兜头浇了盆凉水。

在寒冬腊月冰冷刺骨的河水里,一名花季少女正在水中拼命挣扎,可奈何体力有限...

看着少女的性命危在旦夕,杨永来不及多想,一狠心一跺脚,一头扎进了常州12月的冰冷的河水中。

将近零度的水温,再加上杨永身上厚厚的棉服,让他一下水就不禁打了个哆嗦。

凭借着年轻健壮的体格,杨永咬牙强撑,在没做任何热身活动的情况下,勉力将少女推到了岸边。

河岸太陡,河堤污泥又多,这让救人行动变得格外困难。

杨永顾不得冷热交替给全身带来的不适感,他拼力使出最后一丝力气,将少女托举出水。

可就在少女即将触及到地面时,杨永脚下一滑,再次同少女一起,重重地栽到了河里。

或许是高超的潜水技巧救了杨永一命,等他看清周围情况时,发现自己的双脚由于用力过猛,已经深陷在了污泥里,一旁的少女也不知所踪

此时,岸边上的众人朝杨永呐喊:“那边,就在那里,赶快救!”

杨永调整了一下呼吸,再一次扎进了刺骨的河水中。这一次,杨永终于找到了女孩。

有了上一次的失败经验,杨永就带着女孩多游了一会,来到另一处较缓的岸边,终于将女孩成功送到了岸上。

此时,杨永已是精疲力尽,但却又听见了岸上有人喊,少女的书包还在河里。

“学生没了书包怎么行!”

对于没读过书的杨永来说,读书是他最渴望也是最遗憾的事情。没有多想,杨永再次折回河里,寻找女孩的书包。

当他拿着少女的书包爬上岸时,少女已经被人接走了

杨永站在岸边的寒风中,感觉到身上棉服浸满河水后那沉甸甸的重量,他瞬间感觉手脚都被冻得不听使唤,几乎失去了行走的能力

杨永将身上的水拧干后,便扶起车子,缓慢地向着自己家走去。等他好不容易回到住处时,全身已经被冻得失去了知觉,当天下午就发起了烧

(杨永)

本来是想趁热打铁,多做点生意,却因为中途救人而病倒在了床上...

但有什么能比人的性命更重要?

在杨永看来,即使再重来一次,他也会义无反顾,扑向河中,救起落水少女

救人惹上一身疾病,英雄不得不成“小人”

在救人后的几天内,杨永一直高烧不退。

杨永本以为自己只是得了场重感冒,多加调养就好了,但随着日子的不断流逝,他的身体不仅没有好转,还相继出现了各种不适症状——腰部酸痛,全身关节疼痛。

被疼痛折磨到夜不能寐的杨永,最终决定,与妻子一起前往医院求医。

做完了相应的检查,医生得出结论,杨永得的并不是普通的感冒,而是因突然受寒而引发的风湿病

医生的态度很明确,杨永的病情就是由于突然的受寒所致。此病不仅需要长期治疗,而且还无法彻底根治。

听到这样的消息,杨永和妻子一时间不知所措。

要知道,这个小家庭全部的经济来源全都靠杨永卖姜来维持,日子本就过得清苦不已,如果再加上吃药看病这个无底洞,他们家为数不多的存款根本支撑不了多久。

杨永家的存款很快就花完了,正当杨永发愁以后的治疗费用时,老乡的登门拜访让他看到了一丝希望。

原来,在女孩得救之后,女孩的家人一直都在寻找着女儿的救命恩人。

女孩家人的求助信息经常州电视台播出后,杨永老乡迅速认出,杨永就是他们在找的救命恩人。

一方是焦急寻找救命恩人的被救者家属,一方是穷途末路的无名英雄。

即使老乡知道杨永救人并不是贪图回报,但老乡考虑再三,还是敲响了杨永的家门。

在老乡的劝告下,杨永最终站了出来,决定与被救女孩家属见了一面。

见面后,杨永得知,女孩家属在寻找救命恩人的同时,也在拼命寻找将孩子撞到河里的红色助力车的主人。

面对被救者家属的经济酬谢,杨永当即拒绝,并表示“救人是凭良心,我会游泳,即使不会,我也会下河救你女儿的。”

在杨永看来,自己的病虽与落水女孩虽有直接关系,但救人是自己出于本能选择的

后来,媒体对杨永见义勇为的行为大加赞赏,当地政府不仅给予杨永“常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荣誉称号,更是给了他高达5000元的奖金以示鼓励。

在2000年,5000元并不是个小数目。但对于病痛缠身的杨永来说,想要维持治疗,5000元依旧杯水车薪。

可即便如此困窘,杨永依旧没对被救女孩家属提及半分“感谢款”的事。

因为囊中羞涩,无法支付医药费的杨永屡屡被医院催缴费用。

再加上杨永独在异乡,内心苦闷无处排解,他的处境就更艰难了。杨永不禁回想起了与被救女孩家属交谈时的亲切感,他便忍不住走到了女孩家的门外...

可没想到,还没等自己说清来意,女孩的母亲就表示自己家里并没有钱。

“你救女儿,我表示感谢,但其他免谈!”

女孩母亲的一番话,让杨永瞬间心灰意冷。

杨永本来只是想过来跟她们倾诉自己的内心苦闷,顺便探讨一下能否两家联手,让红色助力车主承担一部分的赔偿,缓解自己的经济问题。

可女孩母亲的态度让杨永认为,女孩一家摆出试图撇清自己关系的姿态,这让杨永感到无比的心寒。

在自尊心的驱使下,他甩开杯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这家人的大门。

杨永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本就是为了救人落下了一身的风湿病,为什么女孩家属不愿意配合自己要回应得的赔偿呢。

回到家后,杨永越想越委屈,因为害怕自己当时没有表达清楚来意,他叫来了识字的老乡,想请老乡代笔,重新为女孩家属写了一封信。

等信件寄出后,杨永却在电话里与女孩家属再次争吵了起来。

不仅如此,女孩家属还将杨永的信件内容发在报纸上,公开怒斥杨永挟恩求报。

“你们不感激我就算了,在我落难时还不帮我,亏我还是你们的救命恩人,你女儿今天不被水淹死,明天也一定会被车撞死的。”

当杨永通过新闻看到自己的信件全文时,便大吃一惊,原来是由于老乡同情杨永的经历,“正义感爆棚”的老乡竟擅自在给女孩家属的信件中,私自夹带了自己的情绪,便酿成了这场误会。

这场误会不仅让女孩家属觉得杨永一开始就不怀好意,还让两家的关系彻底决裂。

眼见当时舆论逐渐对自己不利,杨永不得不再次拜访女孩家属,登门致歉。

可受到了言语恐吓的女孩家属不愿意原谅杨永,甚至还怒斥他的“小人做派”。

非但如此,社会舆论也随着有关杨永负面新闻的出现,而对杨永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当初赞他为英雄的人,此时纷纷开始批评他挟恩求报,是不折不扣的小人。

无法从女孩家属与社会舆论上得到帮助,杨永只能从肇事者身上找寻突破口。

杨永询问律师后才知道,由于他与肇事者——红色助理车主没有直接关联,所以,想要得到肇事者的赔偿,就只能先将被救女孩及其家属告至法院,再由她们一家来起诉肇事者。

无奈间,杨永只得再次求助于女孩家属。

但是,此时女孩家属已与肇事者调解完毕,也拿到了相应的赔偿,不便再为了杨永将肇事者诉至法院。

杨永质问他们,如果生病住院的是他们的女儿,还会不会继续索求赔偿。

但女孩的家属依旧选择了保持沉默。

至此,杨永的耐心终于耗尽,女孩家属对自己冷漠的态度,使得他的底线彻底崩塌。

“咱们法庭相见吧!”

正是杨永撂下的这句话,让杨永与女孩家属彻底成为了对立方,救命恩人变成了讨债“仇人”,被救的一方变成了“白眼狼”。

为治病散尽家财,救人者三告被救人

2000年,杨永一纸诉状,将昔日的被救者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自己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6万元。

此时的杨永已经无力承担诉讼费用,他不得不寻求法律援助,但考虑到女孩一家的经济情况后,他与律师商量,划掉了诉状中本身存在的护理费用。

确认杨永的病情确因救人所致,且鉴定属实后,原常州市郊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要求女孩家属补偿杨永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2593.86元,而女孩家属追加的第二被告人,也就是此次事件的肇事者,补偿杨永3890.78元

很显然,法院判决的赔偿款,与杨永的诉讼状中的预想金额相差较大。加起来还不到1万的金额,根本不足以缴纳杨永在医院的费用开支。

2004年底,无力负担医院费用的杨永,不得不再次将女孩家属与肇事者这两位被告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补偿他于2002年7月后在医院的各项费用支出。

此消息一出,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

杨永长期往返医院进行治疗所需要的巨额费用,是任何普通家庭都无力承担起的,更何况,被告的两个家庭经济皆不宽裕。

特别是肇事者陈某,她当时已经51岁,与丈夫双双下岗,两个人每月的收入再加上下岗的补贴,合在一起也不过一千出头,维持自己的生活都异常艰难。

考虑到双方的难处,法院最终判决,两位被告人适当赔偿杨永的医药费用,这也算是找到了唯一的折中方案。

但对于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杨永来说,两次的补偿款都杯水车薪,这不仅为他增添了道德压力,也根本无法维持他在医院治疗所需要花费的巨额费用。

于是,在一年后,支付不起治疗费用的杨永,不得不再次将两位被告人告上法庭。

这一次,双方的心态都非常复杂。

杨永从一开始的仗义救人,变成现在“挟恩求报”的讨债人,他心里一直都有着过不去的坎:

“我这样接连打官司,对这个女孩的精神一定会产生影响,我救了她,不希望又害了她。”

杨永还表示,自己当初救人时确实没想索要报酬,但无力支付的巨额医疗费用,只能让他背负着道德的谴责,一次又一次地起诉着女孩家属与肇事者。

面对杨永的穷追不舍,女孩家属也万般无奈。

作为被救方,他们真心实意地感谢杨永曾不顾一切救下自己女儿的姓名,但一次又一次的补偿请求,还是让他们感到不适。

“我女儿是被人撞下河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已认定,我女儿是没有责任的。”

在女孩家属看来,自己的孩子是这场案件中最“冤”的那一方,因车祸被推下河的是自己女儿,因被救起一次次对薄公堂的也是因为自己的女儿。

而杨永一次次的赔款要求,不仅加重了肇事者一家的经济负担,更让他们失去了隐私,活在不断被人议论的透明世界里

2005年2月3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要求女孩家属及肇事者共同赔偿杨永3500元。

考虑到杨永的特殊情况,常州市政府最终以见义勇为的名义,再次奖励杨永一万元,并承诺之后每年都会拨给杨永一千元,帮助其缓解就医压力。

至此,杨永见义勇为一案才真正画上了句号。

结语

路遇险境,仗义出手,是杨永作为有良心、有底线的公民的无悔选择;

对救命恩人心怀感恩,不因经济窘迫而抹杀事实真相,是被救者一家困窘中仍坚守的道德底线。

在这场纠纷中,无论是杨永还是女孩家属,都在遭受着道德的审判。

归根结底,真正让事件双方温情不再、对薄公堂的关键因素,是当时公共体制对见义勇为者的相关保障没有落实到实处。

如果当时不是社会外力的干预,这场“战争”恐怕将以“不死不休”的方式上演下去,这不仅严重影响到当事人双方的工作生活,还极大地消耗社会公共资源,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不过,作为旁观者,有幸在有生之年,能够见到我们的法制体制建设与道德体制建设正在不断地完善!

参考文献:

韩琦,石永红. 少女被救后引发的沉重话题[J]. 记者观察,2006(03):26-28.

张纪范. 恩人找到 反成仇人[J]. 学问,2003(06):57-60.

陶新. 见义勇为行为责任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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