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通讯员 颜厥坚)近日,记者从区国土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洞头撤县设区后相关服务配套工作,方便灵昆群众办事,洞头区国土资源局积极做好灵昆街道土地登记数据迁移各项准备。目前,灵昆街道土地登记已正式纳入洞头区管辖,同时,洞头区行政区代码330305同步正式启用,原洞头县行政区代码330322停止使用。
据悉,经过多方工作,灵昆街道土地登记数据于2016年7月23日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数据库迁移到洞头区地籍管理数据库,温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受理的交易转移登记事项移交到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这一措施,极大方便灵昆百姓就近办证,也真正使灵昆街道土地登记纳入洞头区管辖。
同时,7月25日起,我区正式启用温州市洞头区行政区代码330305,从这天起全区行政范围内的群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将使用新行政区代码,原洞头县行政区代码330322停止使用,这标志着温州市洞头区地籍管理工作在行政区域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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