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卢家傲贾雯ymg记者少帅)“对管委批准新建的农贸市场,按农副产品经营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投资主体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为150万元……”近日,开发区推出《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管委设立“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了对“菜篮子”工程的补助、补贴、奖励力度。
《意见》规定,对于开展蔬菜副食品连锁经营的业者,凡开办5个以上经营网点、配送连锁店,新设销售网点(店)经营满1年后,按照每个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之后每年度给予每个网点(店)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经营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对经批准在无农贸市场的小区统一使用蔬菜大篷车定点定时销售的业户,按车辆配置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运用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配送、销售“菜篮子”商品的项目,根据“菜篮子”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研发及设施建设投入、促销及品牌宣传经费等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经营者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30万元;对有利于“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信息监测预警、调控和保障,以及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可追溯系统建设、农副产品流通等公益性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项目经营者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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