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11.06.12
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已告知劳动者的,也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适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民事程序通过。三是必须要明确告知劳动者。
微信登录中...请勿关闭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