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机动车未过户肇事责任谁担
        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出了相关规定。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转让机动车未办理所有权更名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受让人承担。如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解读【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全文)
《侵权责任法》中
交通事故发生后,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知识】别偷懒!机动车转让未过户的法律风险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难点与疑难问题、审理的建议与观点探析
借车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实际驾驶人还是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