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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宣传品呀!”丨1984年,一个新华书店店员的自述


每 个 人 都 是 生 活 的 记 录

80年代,中国的私营书店尚不发达。在新华书店买书,还要隔着柜台让售货员帮忙拿书。非市场化的经营,让人与书的距离很远,国营书店店员也大多不懂书,并且理直气壮。

那样的书店场景如今看起来很遥远,但在疫情期间无法去书店的日子,我们离书店的距离又变得遥远起来。此时此刻再看这篇国营书店店员的自述,又另有一番感慨:普通人的生活里,永远藏着一个时代最真实的样子。

小组长

 口述:小刘 新华书店店员
时间:1984年
选自张辛欣《北京人:100个普通人的自述》
小刘,新华书店的营业员。话很少,好象不太信任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全部谈话都是一问一答,不问的不说,问了的也不一定答。

今年二十七岁,中学毕业后分配到书店来的。现在是文学组的小组长,管十三个营业员,自己当然也站柜台。
对,就是站柜台。我们可不能开架售书,否则丢不起。有个柜台挡着,还照样丢书呢。前年开架售书一个月,我们组破损、丢失了七百多本书,国家赔钱。
开架方便了读者,也方便了小偷,不行。领导让开架就开,他说赔了,让收,马上收。我不知道外国,也不记得“文革”前的事,反正现在开架售书行不通。将来可能行,那是道德教育水平提高之后的事,光凭我们书店臭屁不顶。就这么隔着柜台卖,照样有人偷,抓住了罚钱。
是啊,我们不是执法机关,没有罚人的权力,可是我们有罚钱的办法:按原价交钱,我们把书扣下,让他写检讨,盖上单位的公章再来领书。这些人才不敢让单位知道呢,根本不来领。这不就等于罚了一份书钱?!
我认为这没错,有错也是小偷的错,退一步是经理的错,我们没错误。
小偷偷书,一般藏在书包或者衣服里。我们感觉他偷书,就让他当场打开给我们看。一般不会抓错,错了也就道个歉呗!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个权力,可我还未见过不同意打开书包和衣服扣子的正经人。没偷,还不急忙证明一下自己清白?
我的工资三十八元,不靠家里,也不给家里,自己养自己。每月可以存十元,留着结婚时用。现在存了七百多元了。
谈过恋爱,谈过好几次,全吹了,而且全是她和我吹的。不,我不觉得丢人,您的意思是说我很没本事,丢人吗?我不觉得女的甩了我,我就丢人。我觉得这没我的责任,错在女方。不仅不丢人,而且很轻松。
谈恋爱当然得靠人介绍,先交朋友试试,行就发展,不行就分开。我想要的条件是品质好,政治清白,待人好,漂不漂亮无所谓。确实无所谓,反正是过日子。
我们店目前没有大学毕业生,领导班子的组成大概有两种人。一种是部队转业下来的干部,基本不知道业务,是先干工作后学业务。另一种是我们店经理这样儿的:他一九五一年在东北新华书店当店员,从营业员、组长、主任、副经理、经理,一级级升上来的。他当然懂业务,但不是业务上的尖子,他人好,人可靠。业务尖子,一般是当一个书籍部类的主任,完全是管业务的业务人才。
公私合营时的旧书商,主要在中国书店工作,他们当不了我们的经理,起码目前当不了。
我觉得我们经理兢兢业业三十年是我们的榜样。不,我可不是想当经理,当什么,看工作需要。和经理同事的人,现在当营业员的也有。谌容原来也是卖书的,后来成了作家,变成写书的了。她这样的更少啦!我不羡慕她,我有自知之明。
是呀,有的同事也说我唯一的优点是不狂。狂有什么好处?狂没好果子吃。我觉得狂是坏事。狂一回,吃一辈子苦,子女也看吃瓜落儿(京俗,即受牵连——作者注),例子还少吗?还不如老老实实地活着。

我当然可以同您谈一下怎么形成这个想法的。在中学时我就入了共青团,还是红卫兵团的“勤务员”。也算是个人物吧!到书店几年,一切全明白了,社会经验多了。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粉碎四人帮、清除精神污染 ......哪一回都有好些书下架,“下架就是停售,送造纸厂回炉。您说哪本书的作者不做检讨。当然粉碎四害之后,作者犯错误也只是检讨一下,可也不舒服吧?所以,我还是随大流的好。再者,咱也没写书的本事。
这是例子,我觉得这很说明问题。还有,就拿我们区店(新华书店的机构是总店、市店、区店、书店,区店是批发及业务行政指导机构——作者注)的一个同志说,她高中毕业,功课极好,可是她爸是右派,没一个大学要她,只好当营业员。现在,她爸没事儿了,平反了,可她快四十了,什么理想全泡汤。所以,人还是老实点好,甭狂,甭给自己和后代找事儿。
这不能告诉您,这是业务秘密。一般说,最好的发行数字是全国二百万册左右,这里面有政治书,包括领袖的文集、选集和法规,发行上千万的是特例,比如“毛选”。我们文学组,除了惊险小说,任何书没可能卖到这个数儿。最次的发行数字是全国二千册左右,比如次的诗集和历史小丛书中很没劲的分册。
有政策性亏损的书,是由出版社来担负的,和我们没关系;但我们知道有的书肯定赔,而且大赔。例如大画册,八开铜版纸彩印,只印几千本,一定赔钱。这同我们没关系。也有的书,销路极好但是不再版,这种书也很多。读者、书店都希望再版,可是发行目录上总也不列这本书的事是有的。近年少了,但还有。这也不归我们管。
嗯……这很不好说。比方《十日谈》就不再版。不,我不能举国内作品的例子。
您这是换个方式追问我。我说话要负责任的。咱们这么说吧——《人啊,人》,快得很,会再版吗?这书,内容不好。
不,不是我认为有问题,当然是有问题。否则干嘛收回去?报上不是批判过吗?这些事,得听领导的,领导掌握原则,情况了解得全面。不能什么书快卖什么,要算政治帐,不能光看见钱。钱是有价的,政治损失是无法衡量的。
有时也搭配售书。原则上是不许的,可事实上有这种事。比如《霍元甲》搭历史小丛书。武侠读多了中毒,搭本《秦始皇统一中国》消消毒。《性的知识》《新婚必读》也快,搭一本《家用电器维修》。你们上别处看看,比我们搭得凶,《神拳》小人书搭两本文学书呢!
这……我觉得也是业务秘密,不该同外人讲。大致说,卖一块钱的书,我们有二毛钱的收益,但还得纳税,还有破损、房屋折旧、工资支出。试行过承包,一个月就吹了。原因很复杂,我举个例子:营业员完成定额后,多卖有奖。可是奖金低于毛利率好几倍,于是营业员完成定额后不多卖,把好书、快书带回家去用业余时间卖——全部毛利归个人了,这哪行呢?还有别的原因,但我看还是不说的好。
哪能呢!我赞成改革,中央号召改革呀!问题是怎样改,总不能砸了铁饭碗卖铁。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主意多;你要这么干,他要那么着,不行。我看,还是得听领导的,老同志有办法,有经验。什么是放手发动群众,什么是民主,什么是集中?我觉得大有学问。尤其书店,书店不是纯商业机构。不,我觉得卖书和卖菜大不相同。书,是宣传品呀!
我基本不看小说,只爱看电影。爱看国产片,外国片太乱七搭八不搭的,看不懂。这一点,我和同事有区别,他们专爱看日本、美国的,我不爱看。晚上看电视或者在家想想店里的工作。我毕竟是个组长。
我挺安心的,干一行爱一行,为人民服务嘛!我从来没想过当经理或调工作的事情。
不,我不能回答您。没有什么好说的。
这个也不能回答您。这问题太怪了。
这个问题,我和您的看法不同。我不认为人浮于事。一个人卖书、开票,另一个人收款,这是制度,货款分开。管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书,这有什么不好?不信问问营业员,他们也认为这样省心。一手钱、一手货?不行。真的不行。且不说觉悟低的贪污,万一有人怀疑你贪污你也说不清。这是制度!(据我们所见,除个体经营的书摊,新华书店及中国书店全是营业员只管书,单有收银员管钱——作者注。)您说的例子没说服力,那是资本主义经营方式,是自己家的商店。
我没什么特别的伤心事。想不起来。

我不想告诉您。不,更不想告诉读者。我今天说得已经太多了,平常,十天也没这么多话。当组长,首先以身作则,干好工作。
什么叫城府深呢?噢……那只好由您想了。我反正全是实话实说。

我当然算同代人里一般的,但我过得很顺心。我不自找麻烦。
……不,要不然我叫经理和你们谈谈?

那好,就这样,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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