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见《最新个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所列如下。
以A员工8000元税前工资为例(假设其在北京工作,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且缴费基数也为8000元),计算的结果为:
8000元
养老保险8%:640.00
医疗保险2%:160.00(+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0.2%:16.00
公积金12%:960.00
个人缴费合计:1779.00
缴纳个税:167.1
税后收入:6053.9
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1779-3500)×25%-105=167.1
税后收入:8000-1779-167.1=6053.9
以B员工20000元税前工资为例(假设其在北京工作,社保缴费是有上限的,2012年4月前上限是12603元,缴费基数也为12603元),计算的结果为:
20000元
养老保险8%:1008.24
医疗保险2%:252.06(+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0.2%:25.21
公积金12%:1513.00
个人缴费合计:2801.51
缴纳个税:2419.62
税后收入:14778.87
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2801.51-3500)×25%-1005=2419.62
税后收入=20000-2801.51-2419.62=14778.87
4. 税后工资是所有的收入吗?
税后工资是当月的到手收入,但并不意味着这是员工的所有收入。在工资的个人扣缴部分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交给国家的,并且不再归个人;社保虽然交给国家,但最终仍然会应用于个人;而公积金,则可理解为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强行作为长期存款(有很低的利息)。更重要的是,相应于个人扣缴的社保(11%)和公积金(5-12%),单位需要缴纳更高比例(比如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1%,公积金5-12%,各种比例根据地区不同或执行标准不同而略有差别)。
以C员工为例,税前工资6000元,税后到手收入为4630元,相应其个人缴费1335元,单位则需要缴纳2646元,其中包括养老保险1200元和住房公积金720元,这些其实都是属于员工个人的收入,只不过暂时不能按月支取而已。而如果算上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C员工实际的收入(非全部可支配收入)则超过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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