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融资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有丰富的车辆资源及雄厚资金支持,乙方急需车辆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事项达成一致:
一、合作方式
1.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及乙方的自主意向,以向乙方出租为目的,向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协助乙方购买如下车辆,乙方应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车辆具体情况如下:生产厂家: ;品牌: ;型号: ;辆数: ;
1.2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车辆出卖方签订合同。乙方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对应车辆,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自行与车辆出卖方协商处理。
1.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证件办理等手续,车辆牌照号为: ; ; ; 。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车辆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租赁车辆交付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租金。
四、租金
4.1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支付下个季度租金;
4.2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五、所有权归属
5.1甲方将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交付乙方后,甲方享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5.2乙方支付甲方所有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费用后,乙方享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6.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维修事项由乙方负责。
6.2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租赁车辆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6.3乙方雇佣的人员如车辆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在雇佣期间,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致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由乙方负责处理不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6.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种税费缴纳、车辆检测、车辆维护等手续,若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或其它纠纷案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6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因处理不当造成甲方其它车辆无法办理过户等手续的,乙方承担甲方及车辆所有权人相应损失。
6.7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后5日内,甲方代乙方办理租赁车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包括车辆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投保费用,并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30日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的投保费用,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办理保险手续。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不得私自办理各种行车证照,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4.1条约定支付甲方租金,逾期的,按逾期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
八、其他
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
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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