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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彩霞 守护海疆彩霞舞

  “我们这一代人不仅要维护好今天的海洋生态环境,还有责任对已遭到破坏的海洋及海岛生态环境加以修复”

  

  文/宋淯知
  吕彩霞,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5年6月加入中国致公党,历任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司长、海域综合管理司司长,现任全国、北京市、西城区三级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常委,致公党中央环境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视员、副局长,中央国家机关侨联副主席,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中国海洋大学兼职教授。
  吕彩霞出生在美丽的海边城市——青岛。那里有碧水蓝天,红瓦绿树。小时候就常常与大海为伴,洗海澡,捞海菜,撬牡蛎,抓海参。工作后她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从事海洋水文、海流研究。1985年,她被调入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从事海洋信息库建设等工作。1990年作为优秀科技干部调入国家海洋局从事海洋管理工作,这一干就是30多年。

  谋长远之策
  “工作后一直从事海洋研究和管理,一辈子没离开过海洋。为海洋事业东奔西走,也许是命运的安排吧!只要是为海洋做事儿,我就有使不完的劲儿。”  
  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命运安排”,让吕彩霞整天面对海洋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撰写报告,且乐此不疲。
  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速。随着沿海经济的飞速发展,整个海洋环境面临巨大的压力。我国海域管理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给国家海洋资源和环境带来了极大隐患,严重影响了海洋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时的海域使用出现了“无序”、“无度”、“无偿”的三乱现象,吕彩霞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是国家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海域管理的法律,尽管后来出台了《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但由于是一部部门规章,所起的作用有限。
  必须立法已经成为上上下下的共识。1998年7月,吕彩霞同志临危受命,承担起《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起草的组织工作。
  海域的权属如何界定?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如何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法与已有法律如何协调?如何通过法律既维护用海秩序又保护渔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海洋功能区域如何划分?……在立法工作开始后的几年里,吕彩霞深入基层,全身心扑在了调研、论证和相关问题的协调上,为此,组织编写了《海域使用法律法规与现行法律制度关系研究》、《海域使用管理奖惩制度研究》、《国外海域使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等300多万字的系列立法研究材料和参考资料。问题也被一一解决。4年间,吕彩霞的足迹踏遍了祖国的万里海疆,她的汗水撒满了法律条文的字里行间。
  吕彩霞负责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讨论稿),主持拟定并由国家海洋局发布了《海域使用申报审批管理办法》、《海域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海洋管理史上的里程碑,对我国乃至世界海洋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践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是一部行之有效的法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海域作为资源性资产实行物权管理、全面调整海域权属关系的法律。彻底改变了海域管理无法可依、多头管理的局面,对海域物权实行统一管理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至今,吕彩霞还倍感欣慰。当年,为表彰她在海域立法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她被荣记“三等功”。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颁布和实施,海岛已经成为国家海洋主权权益划分的重要支撑点。通过调研,吕彩霞发现,我国海岛众多,由于历史等原因,海岛的开发和保护相对滞后并且缺乏法律依据。
  “海岛资源能否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事关国家发展的大局、百姓的福祉,一定要尽快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海岛立法刻不容缓。”吕彩霞又一次成为立法的推动者之一。
  2002年,她又承担起海岛保护立法工作,带领团队在完成《全国海岛基本情况》、《海岛保护与利用案例分析》、《海岛开放与涉外管理研究》等30余部海岛立法材料编写和相关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协助全国人大环资委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审议稿)。
  经过七年的努力,全国人大在2009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并在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我国第一部加强海岛保护与管理、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的法律。《海岛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海岛管理史上的里程碑,对我国海洋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奠基意义。
  为全面落实法律条款,法律出台后,吕彩霞参与到《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办法》、《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海岛名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中。吕彩霞再次受到嘉奖,被记二等功一次,她带领的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吕彩霞还组织力量对历史上我国海岸带海岛资源环境调查获取的所有资料全部整理,进入计算机数据库管理,为国家抢救性的完成了一次资料整编,此项目获部委科技成果一等奖。
  2009年根据国务院部署,吕彩霞组织带领全国沿海几十家管理机构和科研单位,通过3年的时间开展了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完成了2万多个海域、海岛的地理实体调查,第一次实现了我国所有海岛的地名实地调查,并对所有海域海岛地理实体完成了认定、命名、更名、注销等标准化处理,编制完成了《中国海域海岛标准名称》并组织完成了3000余个海岛名称标志碑的设置工作。她带领大家设立的海岛名称标志碑庄重大方,不仅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也是许多旅游爱好者登岛拍照必去之地。
  “当时有很多岛礁要么没有名称,要么一岛多名,要么多岛重名。我们一一进行调研、梳理、登记,重新起名,这些规范后的标准名称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细数参与过的每一次调研,吕彩霞一脸满足,而那些走近海岛的日日夜夜,早已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里,永不磨灭。作为海域管理、海岛保护的奠基人和先行者,曾有人提议用她的名字为一个岛礁命名时,她坚定地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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