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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里烟花碎

  第一章

  我带着我家少爷,坐在一个破落的茶棚里。天色将晚,我们正在用饭。

  我家少爷肤如凝脂貌似美玉,合该天生花团锦簇众星捧月,与这处处藏污纳垢的茶棚十分不相容,因此招来了不少疑惑或觊觎的目光。

  我把盘子里屈指可数的瘦肉吃掉,又把油光腻腻的肥肉扔给我家养尊处优的少爷。他不满地用筷子在肉上戳了戳,我对他瞪眼,命令道:“吃掉!”

  于是,他含泪咽下去了。

  旁边一桌,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还在一旁啧啧称赞:“看人家小娘子,知道把肥肉让给相公吃,俺家那糙娘们儿真该打!”

  我听他们艳羡感叹,忍不住看看碗里的肉,再看看一脸委屈的少爷,心虚不已。风水轮流转,我从未想到,有朝一日,叶云眠从欺负我变成了被我欺负。自然我也不是他什么娘子,说是签了卖身契的家仆还差不多。

  叶云眠在家时,吃穿用度极为讲究,如今他被我裹在一身麻布口袋一样的赭石色长袄里,跟着我坐在灰扑扑的小木桌前,尚能瑕不掩瑜,光辉四射,我不禁再次感叹,王侯将相果然是有种乎的。

  他正一口口艰难地咽着饭,外面夜空突然升起了烟花。

  不得不说我们身处的小茶棚——采光良好,冬凉夏暖,四面敞风,因此外面的景致一览无余。叶云眠被烟花吸引,眸子一眨不眨,映出夜幕烟花,如流瀑般飞泻,如星雨般交织。

  我用筷子敲他的碗,瞪他一眼,示意他专心吃饭,一会儿还要动身赶路。他才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问我:“闹闹,他们放烟花做什么?”

  我哪里有心思去猜他们为什么吃饱了撑着放烟花?叶云眠还看着我,眼睛乌亮亮的。于是我败在了美人计下,绞尽脑汁胡乱诌了几句:“因为放烟花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咦,为什么?”叶云眠打破沙锅问到底。

  因为是我编的,所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再说这种风花雪月、诗情画意的说辞难道不应该是叶小公子哄人的戏码吗?

  “因为……你看那烟花绽放,在夜空中闪烁,却没有落下来,其实它们留在苍穹之上,变成了繁星,这样牛郎织女就可以踏着星星渡过银河,团聚在一起。”

  “原来如此啊!”叶云眠恍然大悟,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烟花是世上最美的!”

  我一怔,不知是为这如花笑靥,还是为这句话。我跟从他六年,似乎从未有闲暇时间观赏烟火。生平看到的最绚烂的景致,大概是半年前京城那场滔天大火,绵延数百里,烧得夜空赤红,映出我们奔波的身影。

  我牵着他走出茶棚:“傻子,那等以后自由了,我就带你看烟花。”

  第二章

  我叫他傻子,也是占他口头上的便宜。他若清醒,听我这般唤他,决计给我好颜色看。

  半年前我们在京郊一座别院,叶云眠昏迷不醒,只有我服侍身侧照顾他。

  待他数日后醒来,正是阳春四月,别院久久无人打理的花园里,稀稀疏疏地开出白色的铃兰。叶云眠睁开眼,眼波氤氲,纯澈明亮,毫无他政治生涯一贯的诡谲波澜。

  他转头看到我,便略有些怔忪。我笑吟吟地看着他,等他开口。他迷蒙地看着我,哑声道:“娘……”

  我疑心是自己听错了,耳朵凑过去,见他真切地望着我:“娘——”

  当下没忍住,一巴掌呼了过去。

  我揽镜自照,自觉正是青春好韶光。叶云眠懵懂地跟在我身后。他喊我娘亲,我想到叶丞相那个老头子,心下惶然,唯恐叶夫人听到了掐死我,只得化巴掌为轻抚:“你还是喊我闹闹吧。”

  他疑惑地看着我,其实他忘了,这名字是他从前为我取的外号。

  我叹了口气,起身走到窗前。叶云眠亦步亦趋地跟着我。玲珑画阁,汀兰水榭,从窗子里一览无余。

  我指着花园里零散的铃兰野花,问道:“叶云眠,你最喜欢什么花?”

  他依然摇头,神色迷茫。连自己叫什么名字,他也不记得了。

  “记住,你以后就叫小傻子。”

  他不满起来,不悦的神色,倒是有几分当年运筹帷幄叱咤风云的样子:“我不傻,我不叫小傻子。”

  他心智正常,其实并不傻,只是将世间万物都看得十分单纯而已。但我偏要占他便宜,威吓道:“你要不叫傻子,我今晚就不给你做鱼吃。”

  叶云眠的嘴张张合合,最终放弃地泄了气。为了一条鱼,他节操碎了一地,认下了傻子这个名号,他不是傻子是什么?若他不是傻子,他此刻应该笑得令我毛骨悚然,再扔给我一句“你看着吧”。

  江湖郎中毕竟不比御医,对着他的伤势,居然额手称幸:“幸而是强弩之末,虽中伤头部,却并未伤及太深。”

  我心下黯然,攥紧了叶云眠的手,看着他清澈的眼睛,隐隐想这样也好:“没关系。我养你一辈子。”

  叶家显赫时,大概从未想到河西北靖王会谋反,并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中原。天子来不及迁都,京官作鸟兽散,叶老太傅和叶丞相却留了下来,他们把玉玺交给叶云眠,让他去楚地辅佐翊王。

  若不是叶云眠背负家族使命,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我带着他离开京郊别院,一路颠沛流离,辗转去楚地。等到了翊王地盘,有好的大夫,或许就可以恢复了。

  第三章

  赶路赶到黎明时,身后传来了隐隐的马蹄声。楚地常在四更天时落雨,马蹄声在泥泞道路上格外含混,待我听到响动时,已经来不及躲藏了。

  落雨时叶云眠摘了片芭蕉叶子遮在我头上,此时见我转身看他,便露齿一笑,那般无忧无虑,还带了几分得意,似乎等我夸奖他。我吩咐道:“傻子,你去那边树后躲起来,不许出来。”

  一起躲起来定惹他们疑心,我摸了摸手中的剑,思忖着如何对付三个人。

  不多时人马急迫而至,为首的那人并不废话,干脆利落地抽出剑,道:“玉玺呢?”

  我反手从背后拔出剑,正准备拼命,这时树林后传出窸窣声——不好!小傻子叶云眠冲出来了!

  芭蕉叶被践踏进泥淖里,他跑过来,挡在我身前,俊脸被气得苍白。

  我也快要被叶云眠气死了,却听他恶狠狠地道:“除了我以外,你们谁也不能欺负她。”

  我一怔,这话好似逆转了时光,我想拉住他,看他的眼神是否恢复了深不可测,然而刺客已经毫不废话地向他袭来——

  清晨的雨最是滂沱,将血水冲了一地。踏过地上的尸体,我跪倒在地,几近虚脱。我几乎忘了,叶云眠虽然记忆受损,杀人的本能却是铭刻入骨的。

  我浑身是血,叶云眠开始啜泣起来,他背起我,在泥泞崎岖的道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道路两旁长着零星的铃兰,被他踏过去,碾成一地碎瓣。我抓住他的衣服,虚弱地道:“傻子,你怎么能踩它呢……”

  雨水浸湿了我的衣衫,叶云眠拾起掉在地上的芭蕉叶,搭在我的脸上,想要为我遮去一点风雨。

  他找了一处茅草搭的危房,里面空空如也,别说床,连张席子都没有。满屋子只有一个石头垒砌的灶台。叶云眠只好把我放在灶台上,他浑身都是污泥血水,却顾不得擦一擦,拉着我的手问道:“闹闹,你疼吗?”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也不管躺的是床还是灶台,便昏睡了过去。

  醒来时,却是被一阵肉香给馋醒的。叶云眠手里端了个陶碗,碗里装了几块肉,还冒着热气。他举着筷子,兴奋地夹起一块肥肉往我嘴边送:“我向附近农户讨来的。你以前说,咱们家穷,肥肉是好东西,吃了长力气,坏人来了跑得快,所以我就只要了肥肉。”

  我瞬间倒了胃口,看着他白净的面庞,洗掉污泥血水后,那秀眉下的时风眼分外清亮,我当初是怎样昧着良心说出家贫这种鬼话的?看着从前奢侈挥霍的叶云眠像抱祖宗牌位一样抱着一碗肥肉……我好想哭。

  他开心地喂完我,然后趴在灶台前,头枕在我手上:“闹闹,你快好起来,我们躲开那些人,去安静的地方住下,每天自由自在的。”

  他不知道,他神智清醒时,总是挂念着“待到楚地,我必须辅佐翊王,重振叶家”。

  此时,他很享受地眯起眼睛,就那样跪趴在灶台前睡着了,想来也是累极。我看着他疲惫的睡颜,竟有些恍然,不知今夕何夕。

  第四章

  其实我真正的名字不叫闹闹。

  我还有许多师兄弟,都是孤儿,师傅教给我们武艺,与我们的感情却很淡薄,毕竟是做见不得光的杀人行当,没必要有什么情分。也因此,六年前,十二岁那年,我追杀同门师弟,在他求饶之际停手后,便被师傅逐出了师门。

  “你太重感情,注定不适合做这一行当。”

  彻雪寒冬,我负伤倒在叶家别院外。那时年方十四,青葱水嫩的叶家小公子,拢着雪狐毛氅,抱着手炉。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正饿得两眼放光,那身贵重的毛氅,在我的眼里化作了无数红烧蹄髈。

  叶云眠见我潦倒落魄,便难得地起了一丝他生平少有的善心,叫下人去给我拿点吃食。下人去厨房翻了很久,拿回来两张大饼,羞涩地道:“少爷,菜都没了,厨房只有火工们吃的面饼……”

  叶云眠在我好笑的目光下恼羞成怒,好像生活窘迫的人变成了他。但他生性骄傲,趾高气扬地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祝铃兰。”

  骄傲的叶小公子便想了一番话挽回面子:“你若是以后肯跟着我,为我卖命,就跪下磕个头,我才让他们给你准备好酒好菜。”

  我忙跪下磕头,正巴不得送上门去。师傅抛弃了我,我正愁没有下家,哪怕叶云眠让我食宿自理,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的。于是怔住的人变成了叶云眠。

  我生怕他反悔不要我,忙降低条件:“不用好酒好菜,把大饼给我就成……”

  于是这笔买卖,就在我们两个人向来难得的谦让下达成了。

  叶云眠,成功地用两张大饼收买了我,做成了他的第一笔买卖。

  他读书进学,时有无聊,夜里偷了酒,被我拉上房顶,纵酒高歌,望着朗朗清月,他忽然叹道:“我此生注定要为叶家门楣所禁锢,不能埋没了家族荣光。可我不喜欢这些。铃兰,若有选择,你想要什么?”

  那时晚凉天净,好风如水,仲夏夜的月光流泻到他半醉后慵懒的脸庞上,颇有玉楼宴罢醉和春的意味。我望着他波光流转的双眼,鬼使神差地道:“自由。我想要自由。”

  叶云眠听后一怔,便了然地笑了:“我也想要自由,可我要不起。铃兰,若以后有这样一天,我定为你竭力实现。你便代我去看这天地广阔,云淡风轻吧。”

  我们有许多个纵酒嬉戏的夜晚,然而我只记得那一夜,那一句话。

  我留在叶家打探情报,岁月如箭飞梭,几乎都要忘记从前暗无天日的生活。我受他不少偏袒,同为叶家的其他几个探子便不满起来。

  作为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小姑娘,我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是毫无悬念的。那时我还遵循师门规矩,技不如人,挨了揍就要打落牙齿和血吞。遂我带着一脸五彩纷呈,默默地回去养伤。

  我记得那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叶云眠正在小花园里,提了笔写字。看见我不动声色地往院子里溜,他将笔摔在小案上,冷笑一声:“我是让你去做探子,又不是把你扔进豺狼虎穴,好端端的怎么会受伤呢?传出去别人还当我虐待下人呢!”

  我被吓得定在原地,他喝道:“过来!”我才磨磨蹭蹭地挪过去。

  他伸出手,在我脸上仔细摩挲,扯扯嘴角道:“讲清楚。”

  我大气不敢出地交代了,他招招手,吩咐手下去将人带到面前,冷睥了那二人一眼,指着我,很是骄傲地道:“听清楚,可以欺负她的人,这世上只有我。”

  那时他也不过是个少年,可说出这话的架势,却分外牢靠。

  那之后再也没人敢动我了。

  养伤的时候,我发现叶云眠在院子里种满了各色花,水仙、腊梅、牡丹、蜀葵、芙蓉,四季常开,无论走到何处,都有芳香扑鼻。

  我闲得手痒,便把花刨了,水仙、秋菊换成蒜苗、白菜,还把他养的画眉调教成了信鸽。叶云眠偶有一日回府,看到满院子大葱蒜苗韭菜,好似土地主的院子,一张脸当场黑成了锅底:“祝铃兰,你若是很闲的话,就滚过来练字!”

  这一句话无疑是一道晴天霹雳,我差点要跪地恸哭,忙求饶道:“公子您饶了我吧!大不了我把这些大葱韭菜再刨了,把花给您种回来。”

  我偷眼看他,他嘴角却浮现出戏谑的笑意:“还有,你也别叫铃兰了,还是叫闹闹比较合适!”

  我每每站着练字,却总是忍不住想分神。那时正逢阳春时节,叶云眠站在缤纷的花朵前,各色花将他映得如出凡尘。我提着笔问道:“少爷,您种了这么多花,最喜欢哪种呢?”

  暖风醉人,叶云眠的衣袂被吹起,天风环带。他嘴角眉梢是少有的清朗笑意,纯粹而清澈:“铃兰。我最喜欢铃兰。”

  我们的脚下,正是铃兰沐风而开,在风中被吹得颤颤巍巍的。他俯下身,张开手护住那风中摇曳的花朵。

  第五章

  可惜那铃兰不是叶云眠种的。他虽喜欢铃兰,却认为此花种来无用。院子里的铃兰花,不过是草丛间长出来的。

  他十八岁那年定了婚事,未婚妻是长公主的女儿,皇家贵胄,门当户对,只等她长几岁,便可成亲。他生下来便如此光鲜亮丽,犹如他园中的极品牡丹,有芝兰玉树相称,才更显雍容芬芳。

  他还未来得及成亲,河西北靖王便举起了“清君侧”的大旗,谁也没料到会这样快,朝廷军会这样不堪一击。直到北靖王卷尘入京,京城还一片纸醉金迷歌舞升平,所有人犹在梦中。

  皇帝来不及迁都,官员则纷纷逃跑或投诚。叶家家大业大,门生开枝散叶,本可以投诚以保荣华富贵,叶丞相却选择留下来抵抗,并让叶云眠去楚地重兴叶家。

  北靖王攻入京都那一夜,在京中放了大火。火烧得铺天盖地,民众纷纷救火逃命,无暇抵抗,北靖王便率兵直入皇宫。叶府也跟着燃了大火,烧得一片狼藉。街上百姓四散奔逃,我从叶府逃出来,在大街上茫然四顾。

  一双手却突然抓住我的手腕,我防备地回头,猛地对上了叶云眠的眼睛。

  “少爷……您不是被叶大人送出城了吗?”

  叶云眠顾不上同我解释,拉起我便钻进一条小巷子,朝着东城门逃去。一路上有不少零散叛军正在抢劫,看到我们,便要上来开杀戒,被叶云眠干脆利落地解决了。

  我们在一片血色和火光中奔跑,脚下的影子随火焰跳跃,犹如魑魅魍魉。这漫天的火,好像一场永无止尽的梦,唯有那双拉住我的手,那温热的触觉和微湿的细汗,才能让我感到一分真实。

  躲进一条黑暗的小巷子,他终于气喘吁吁地说道:“他们催我快走……我是回来找你的,我只带上你。”

  没有叶家管束,他难得任性一回,死死地攥着我的手。我被他拉着,不知为何,泪眼迷蒙。我们已经跑到了外城边际,他镇静地打量着四周,在巷道间穿梭,躲开四处游荡的叛军。

  北靖王攻入城后,城门卫便开始换防,从西三门到北三门皆换成了叛军。从北三门到东三门骑马最快也要一个时辰,叶云眠赌的就是利用这一个时辰从东正门逃出。

  他的时机盘算得正好,东城朱雀门守军已撤,叛军未至,正门大敞着。他一边跑,一边笑道:“第一次这样自由,真是畅快极了!”

  我一边听,一边笑道:“少爷,以后要吃的苦还多着呢!”

  前方漆黑的道路却忽然有了朦胧亮光。我心下一紧,猛地回头,东城楼上,终于有叛军接手,亮起了烽火!

  弓箭手将箭矢对准我们,我听到离弦之声,身后似乎被叶云眠推了一把,转头,那羽箭已经射进了他的左头颅。

  “叶云眠!”

  第六章

  楚地这场雨下了两日。我带着伤赶了几天路,总算快到郢都。翊王已经称帝,沿用旧国号,和北靖王的军队胶着在长江一带,现在就差玉玺。事态紧急,又不敢用玉私刻,只好先用萝卜刻了个国玺,颁布政令。

  楚地边缘依旧不太平,因地处长江北畔,是和北靖王对峙的重地。然而过了这城,山那头便是翊王的地盘了。

  我们穿过集市,叶云眠忽然指着一旁冒热气的芙蓉糕,殷切地望着我。

  想到一路走来,都没余钱给他买东西,我有种苛待了他的愧疚感,便买了几块芙蓉糕给他。叶云眠开心地接过,那笑容真是满足到了极点:“闹闹,我最喜欢你了。”

  我失笑道:“一块糕点,把你开心成这样,撒娇撒痴的。等我们到了郢都,安定下来,有钱了,我天天给你买。”

  叶云眠欢喜地点头,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不是因为糕点。我睁开眼醒来,看到你时,心里就觉得好欢喜,我好喜欢你!”

  我从以前的叶云眠口中,从未听到过这种话。从前叶云眠知道自己要什么,他总是很理智,对我的好,也是理智之下的赏赐。我觉得面上微微一热,又想起一桩花间喝道的往事:“那你睁开眼时,为什么要喊我娘亲?”

  叶云眠眨着无辜的眼睛,认真地道:“因为我觉得,最喜欢的话,就应该是娘了,见到娘亲才会很欢喜。”

  我气笑了,差点要去拍他的头,目光飘过远处,顿时浑身僵硬。

  匆忙抓住叶云眠的手,钻进密集的人群中。一口气跑过无数条巷子,跑出城门。荒山之后,翊王派来的人就在下一座城接应。

  然而被紧逼的感觉仍然没有散去,那份强烈的危险感正在迫近,越发紧急。

  半年的藏匿奔逃,最终还是躲不过这一劫。

  我攥紧叶云眠的手,蒙住他不染纤尘的眼睛,微笑道:“傻子,我走累了,想看烟花。”

  他忙不迭地点头,我叮嘱道:“你往山那边走,会遇到翊王的人,若他们说,‘受命于天’,你就答‘既寿永昌’,然后把包袱里的玉玺拿给他们,他们就会带你去买楚地最好的烟花。我在这里等你。”

  叶云眠往山的那头走去,我望着他快活的背影,忽然脱口问道:“小傻子,你最喜欢什么花?”

  叶云眠想了想,笑道:“烟花,我最喜欢烟花了!

  “因为它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七章

  叶云眠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青冥中后,远处的人也寻觅了过来,那人十分眼熟,正是我师兄。我委身叶家这些年,每逢打探到什么线报,都是他来与我接头。自从我拿了玉玺,带着叶云眠逃命,他们便一路追杀,从来没有打算放过我。

  天色已经近暮,我跟着他,穿梭过摩肩接踵的人群,熙攘声仿佛听不真切。从小我们被收养,师傅忠心于北靖王,替他打探密报,助他谋反。当年师弟不愿做谋反之事,私自出逃,师傅命我前去追杀他。我终是没忍心下手,被师傅重罚,最后给我一个机会赎罪。

  我倒在了叶家别院外,那里住着叶家涉世未深的小公子,师傅说,年纪越小,越容易生出信任。果不其然,叶云眠收养了我。

  拷问了几日后,师傅终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越发对我的叛逃震怒不已:“我已经让翊王他们知道了你的身世,你猜你的小公子会怎么做?”

  我跪在地上,不禁一震。我没有告诉师傅,我不能把叶云眠和玉玺交给北靖王,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北靖王折磨致死;亦不会拿着玉玺复命,扔他一人浑浑噩噩地在人海中流浪颠沛,受人欺辱。

  师傅等不到我求饶,终是不耐烦地道:“放你多活半年,已是太便宜你了。你自己选一种死法,去向北靖王谢罪吧。”

  一旁的人端上几个托盘,有鸩酒,有白绫,有匕首,也有长剑。

  师傅俯首问道:“临到终了,你想要什么?”

  我叩首,缓缓地道:“铃兰记得,小时候习武受伤,痛得要哭时,师兄们便拿‘入骨相思钉’吓唬我。”

  入骨相思钉,淬毒后刺入人周身关节,受刑之人不会立即死去,而是会被折磨一天,最终关节松开,四肢断裂,毒发身亡。整整有一天的时间。

  我想要一日自由。

  我想要一日真正属于我的时光,没有师命,没有负罪,可以随心所欲地面对自己所爱的人。

  第八章

  楚山的山路坎坷崎岖。冬日寒风凛冽,迎面扑来时,甚至难以辨别那刺骨的痛,是风刀带来的,还是毒钉所致。

  天也阴沉着,然而叶云眠的别院外却是一片热闹喜庆。我被拦在门外,那些侍从进进出出,不时窃窃私语:“陛下将公主嫁于他,定是存了拉拢心思,我们只要听上面吩咐,监视好他便可。”

  “他被接来的时候还疯疯傻傻的,这样的人怎能安然无恙一路南渡呢?”

  “听说他疯傻时一直在念一个人,可见是有人照顾的。”

  大概是僵持了太久,惊动了管家,他于百忙中抽身,很是客气地请我下山:“公子大病初愈,已前尘尽却矣,陛下吩咐不要他见外人。”

  世界在那一瞬间陷入寂静。

  我看着他的嘴张张合合,却只听到寒冰破刃的回声从遥远的虚空敲击心头。

  那些下人十分忙碌,别院正在翻新,张灯结彩,朱门红窗,然而那喜庆的世界却如此寂静,将我遥遥隔开。

  毒发入七窍,我已经,听不见了。

  别院外渐渐没有了人影,再等下去,大概也看不见了——

  我不甘心。

  门在这时被缓缓打开。

  罩顶的乌云此刻露出了一丝喘息的缝隙,温暖的晴光便由此流洒到人间。那明亮的阳光落在他身上,一瞬间好似回到了许多个朝夕相对的春天。

  为何只是看着他,眼睛也会酸热湿润。

  好风如水,吹散他垂落的乌发,扶着门的白皙手腕更显瘦削。这段时日,他一定过得十分劳累吧。他环视四周,目光停留在我身上,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拱手一揖,气度涵雅,说了一番话。

  他又不记得我了,叶云眠。

  他穿着干净的云锦襕衫,气色俱佳,不再是跟着我时,粗布裹身,一脸菜色。说起来,我还真是不会照顾人,以后他有别人照顾,定然是比跟着我好得多。

  可我还是舍不得就这样离去,哪怕是听不见他的声音,也听不见自己发问,我还是想问他横亘心头多年的疑问:“叶云眠,你为什么喜欢铃兰呢?”

  却未料他闻言,清俊的眉目舒展开,笑得且惊喜。我微笑着看他讲了许久,又踌躇道:“能……为我放一次烟花吗?”

  他的神色疑惑,不明所以。我解释道:“因为……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却没有落下来,其实它们留在天上,变成了繁星,这样牛郎织女就可以踏着星星渡过银河,团聚在一起。我也想和我爱的人一起,看一次属于我们的烟花。”

  他很痛快地点点头。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笑着凑近叶云眠,最后一次留恋地看着他的清俊眉眼,“在山顶上放烟花,变成的星星会离牛郎织女更近,这样他们便可以永远在一起啦!所以,记得去山顶。”

  他微微一怔,却也笑着点点头。

  金乌渐已西沉,下山的路上荆棘遍生,漫长得看不到尽头。爬上山时,明明还拼着几分力气;然而眼下,却实在是倦怠了。

  也许是命不久矣,这坎坷的前路便再也走不下去。

  眼前渐渐暗了下来,如回光返照般回忆起师傅那夜问出的困惑:“你为什么倒戈叶云眠,愿意陪他一路,帮他偷送玉玺?”

  若说为什么,我也参不透。

  佛有偈云,凡所有相,皆为虚妄。我却在这片虚妄迷幻中,看到春日暖风醉人,天风环带,他在百花丛中回身,冲我一笑,张开手为那风中摇曳的铃兰遮挡风雨——

  那一瞬间,万劫不复。

  头顶的夜空,忽然升起了缤纷斑斓的烟火,灿如九天银河,星月交辉。火树银花,在夜幕上化作繁星,汇聚在银河两畔,好似璀璨的鹊桥。

  很好,他永远都不知道,这就够了。

  临终有这场烂漫繁花相送,是这样的圆满。

  我们扯平了。我们都有过一日的自由,你在纷飞的战火中牵住我的手;我在这里,看你为我燃放此生唯一一场,只属于我的烟花。

  也许你会记得我,也许你终将忘却。

  然而无论你记得我也好,忘记我也罢,我只要你好好活下去——

  我的小傻子。

  尾声

  哗——

  一簇烟花在他手中燃放生命,升上了夜空。

  他的表情带了几分偏执的温柔,眼中溢满柔情。山顶的夜风十分寒冷,他屏退了坚持跟来的侍从,用身子挡住寒风,亲手燃放烟花。

  他终于给了她自由,许多年前那个晚凉天净的夜里,那句无声的承诺——让她余生像这烟花一样,自由散漫地绽放。

  他注定一生要为家族所禁锢,如今寄于翊王篱下,装作前尘尽忘,可尽管如此,艰难危险的境地依然诡谲波澜。他可以用生命带给家族荣光,却能给她什么呢——

  只想真诚地把自己最奢侈的一切,都赠与她。

  “你为什么喜欢铃兰呢?”

  “你怎知我喜欢铃兰?

  “喜欢,是因为想为它遮风挡雨。可惜,我现在不是参天大树,也保护不了它。所以,它还是适合在没有风雨的地方,自由盛开。”

  她会听得懂的。

  那时他望着她的微笑,终是把心头那句掖了多年的话道出口。

  “你知道吗,我很爱你。”

  大概在心头藏了太久,这句话早被焐暖了,所以她微笑着转身下了山。

  可是,他这般舍不得。

  叶云眠在夜风中点燃引线,眼泪在此刻簌簌落下,却没有熄灭火星,伴随着噼啪的烟花升入夜空,是猎猎寒风裹挟了他的泪水,一瞬间便风干了。

  “代我自由地活下去,看这广阔天地吧。”

  那色彩斑斓的喧嚣下,他绮梦般地低语,一遍又一遍。

  “你知道吗……我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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