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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乡村社会的组织形式

引言

在经历了二战后从以粮食生产功能为主到乡村功能多样化发展的历程后,现今绝大多数德国农村实际上是乡村空间,特别是都市圈区域内的农村,实现了各类社会、经济、文化要素在城市与乡村间的自由流动。乡村人口结构也在此过程中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与早期乡村社会以农业从业人员为主且呈现明显的阶层划分情况不同,今天大部分乡村地区的居民90%左右在当地或周边(城市)区域的非农业领域就业,且有着多元的职业背景

那么,德国的传统村庄共同体是如何演变成开放的社会体系的?作为同时供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生活居住的乡村空间是通过哪些组织方式实现重构的?乡村协会与乡村合作社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现代城乡关系又是怎样的?本文以德国乡镇自治体系为切入点,在此框架下分析村庄共同体的演变历程,并通过具体案例剖析现代乡村社会的组织形式及其特征,最后以此为基础简要阐释城乡多元互动关系,旨在为重构我国乡村社会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启示。

乡镇自治的历史沿革

在以分权制为特色的德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乡镇自治有着重要的地位,是《联邦德国基本法》(第28条第2节)中的明确要求。乡镇自治在德国的起源与发展要追溯到19世纪初的普鲁士时期。1808年,随着普鲁士《城市法》的颁布,德国正式迈入现代地方自治时代。该法的颁布旨在瓦解贵族和教会主导下的复杂权力结构,在三级(省、县、乡镇)自治基础上建立现代国家体系。然而,《城市法》赋予的市民权最初仅限于城市区域,普鲁士乡村地区依然遵循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村长主导下的传统管理体系。直到1831年,弗莱堡所在的德国西南部巴登地区率先颁布了《巴登乡镇法》,把乡村与城市提升到同等地位。最终,普鲁士的乡村地区于1872年获得自治权。1935年,首部德国统一的《乡镇自治法》颁布。从此,城市与乡村地区在法律上不再区别对待。

三、村庄共同体的演变

村庄共同体由全体村庄居民组成,包括村庄居民的社会行为方式。在传统村庄共同体中,人与人之间总是经常碰面,每家每户都互相认识,而且通常有着数代人的关系。乡村居民的思想、经济以及社会行为方式都与村庄共同体紧密相连。传统文化习俗在调节乡村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熟人网络关系使得乡村居民很少拥有私人生活空间。共同体为身在其中的人们营造出强烈的带有集体性色彩的感受——“我们”。这种感受不仅是村庄居民对外展示的共同体形象,也是内部融合的催化剂,同时也蕴含着团结互助的理念。具体来讲,早期德国村庄共同体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由(1)亲缘关系、(2)邻里关系(3)乡绅网络(此处指由大农户、乡村知识分子、教师、医生、农林业管理者等组成的社会网络)构成的社会结构。

在早期村庄共同体中,成员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互相帮助的形式也很丰富,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也体现在社会交际层面。通常涉及的内容包括:陷入困境时的救助、农忙时节的劳动、房屋建造、老人与小孩的照护、农具维修、房屋照管等。此外,共同体成员间的紧密关系也体现在重要的家庭节庆活动中,比如,婚庆、葬礼、婴儿诞生宴等,乡村居民通常会共同前往参加。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乡村地区的人口结构、生产模式以及社会价值观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村庄共同体原有的社会结构也因此经历了深刻的演变。1850年,农业人口以及农业相关领域人口在整个德国乡村地区占比约为90%,仅有10%的人口属于非农业人口。1960年,德国的农村人口结构就出现了很大变化:农业人口占比约为12%,农业相关领域人口为20%,68%则为生活在乡村地区的非农业人口。进入1960年代后,生活在乡村地区的非农业人口继续快速增长,现今约占整个乡村地区人口的90%。在此背景下,早期村庄中以亲缘关系、邻里关系、乡绅网络为主导的社会结构随着乡村的现代化转型而逐渐退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以个人意愿为基础建立的多元社会关系。越来越多的乡村居民开始根据个人意愿自由构建其社会关系网络。原本紧密而又封闭的共同体逐步发展成为自由开放的社会联合体。

开放与多元成为现代村庄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乡村居民以包容的心态对待新居民,按照相同的个人兴趣爱好或需求等聚集在一起,开展经济生产、社会交际、文化休闲以及村庄治理等活动。作为乡村主体的居民提供的志愿者工作是德国现代乡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具体来讲,转型后的德国现代村庄社会组织形式主要以(1)协会、(2)合作社为基础。

四、乡村协会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实现相关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在德国,几乎平均每两人中就有一人是协会成员。协会是德国最重要的公众参与方式之一。2016年,德国正式注册的协会数量超过60万,与1990年代中期相比增长近20万。近年来,德国每年新成立的协会数量总是高于注销数量。只有小部分协会因成员人数减少而解散。三分之一的协会在吸引公众参与方面成效显著。

协会在德国乡村地区的地位远高于城市。无论是农业还是非农业领域的乡村居民,都可以加入协会,部分居民同时属于多个协会的成员。平均每100名乡村居民中至少有1个协会组织。在中等规模的村庄,诸如体育协会、射击协会等大型乡村协会的成员数量高达600至1000左右。乡村地区协会的种类十分丰富,涉及社会、文化、体育、教育等诸多领域,其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青少年工作、(2)乡村体育发展、(3)传统文化传承、(4)乡土教育

1)青少年工作

在德国乡村地区,针对青少年开展协会活动被视为社会责任。几乎所有协会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频繁为青少年举办高质量的活动(如:消防演练、环保教育、农庄体验等),以增强青少年对乡土与家园的认同感,并提升村庄的活力。

(2)乡村体育发展

体育类协会是乡村地区规模最大且最活跃的协会。通常,人口数量超过500的村庄都会有体育类协会。常见的体育类协会的基本运动项目是足球。在较大规模的村庄,除了足球运动外,也会拓展至乒乓球、网球、排球、羽毛球、游泳等领域。

(3)传统文化传承

协会的另一项功能是对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此类协会种类丰富,常见的有歌唱协会、音乐协会、狂欢节协会、手工艺协会等。此外,部分地区还会有管风琴协会、传统棋牌协会、戏剧表演协会、民俗舞蹈协会、地方历史协会、地区方言协会等。

(4)乡土教育

乡村协会也具有教育功能,比如,近年来乡村地区不断新建的乡愁协会就是其中的典型。此类协会通过组织导览、讲座、电影放映等活动,向大众介绍当地的历史与现状。此外,他们还致力于保护当地的手工艺作坊、发展文化集市、修建教育小道、编制地方信息手册等,为大众提供不同的路径获取信息。

乡村协会开展的文化、体育及教育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增强乡村居民对家园的认同感。德国在实施地方区划改革后(西德1960年代、东德1990年代),大量村庄被合并,失去了其原有的在地方行政体系中的独立地位。这导致乡村在当地人心中的价值感弱化,乡村居民对家园的认同感降低。对此,乡村协会的发展可谓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现今,德国乡村地区的人们会因为所在村庄拥有优秀的球队、有趣的传统节庆活动或出色的青少年乐团而深感自豪。协会在激活乡村社会活力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它们为乡村居民,尤其是青少年提供了丰富的个人发展的空间以及参与社会建设的机会。

五、乡村合作社

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实现共同的经济和社会目的的自治组织。以自愿原则为基础的合作社诞生于19世纪中叶的德国,由德国农民合作社创始人Raiffeisen以及手工业与工商业合作社的先驱Schulze-Delitzsch发起的合作社理念于2014年12月被列入联邦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6年,德国的合作社理念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自1970年代起,随着德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的合作社逐渐衰退,开始向现代经营模式转型。近年来,从诸多新型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现象可以看到,现代合作社在德国社会发展中依然充满了活力。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德国共有5470个注册的合作社,至2015年增长至7600,共有成员近2000万。合作社形式的企业是德国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上每个农业从业者都是一家至数家合作社成员。60%的手工业者、75%的零售业商人、90%的面包师与肉食加工者以及65%以上的独立税务咨询师均为合作社成员(2012年数据)。在人口结构变迁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乡村地区非农业从业者也参与到诸如能源、交通、医疗等新型合作社中。住房建设合作社拥有320万成员,管理着德国近10%的租赁公寓(2012年数据)。1000多个信贷合作社构成了德国银行系统中的重要抗风险支柱。

现今,德国乡村合作社主要分为两类:农业合作社与非农业合作社。前者的目的主要是农业生产与经营,参与者以农业领域从业人员为主,后者则涉及公共品供给、能源、养老、健康医疗、交通、教育等诸多领域,参与成员包括农业及非农业领域的乡村居民。下面,本文选取实际案例对这两类合作社作较为具体的介绍。

(1)农业合作社

在现代农业经营中,单个的农业从业人员基本无法控制农产品价格的波动,而合作社可以对市场施加更多的影响力。所有农业领域从业人员均可以加入合作社,其根本目的在于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增强影响力。弗莱堡所在的西南部巴登符腾堡州共有336个农业合作社,为10.5万多名成员提供服务。

葡萄酒农合作社

葡萄酒产业在德国有着悠久的历史。2015年,在德国13个葡萄园区共有179个酒农合作社,其成员经营的葡萄园总面积达3.2万公顷,约为整个德国葡萄园面积的30%。此类农业合作社的优点在于,通过大面积种植有效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合作社成员通常共享人员、器械、房屋等酿造或销售葡萄酒。同时,他们共同筹资聘用专业酿酒师以及营销人员。合作社内部有统一的质量标准与生产要求,能够确保产品的质量。

作为著名的德国葡萄种植园区,西南部巴登符腾堡州共有约119个酒农合作社,为3.24万名酒农成员提供服务。2015年,该州酒农合作社营业额达5.4亿欧元。位于该州南部的巴登地区拥有葡萄园面积达2.6万公顷,为德国最大。九十年代中期,巴登葡萄园总面积约为4000公顷,年产量在3500万升左右。现今,葡萄园面积不再增长,每公顷的产量基本固定在7000至9000升之间。

(2)非农业合作社

合作社是价值共同体,其目标通常并不局限于农业生产领域。自助、平等、团结是合作社的基本价值理念。在此基础上,合作社的社会意义还在于联合不同群体,以互利互惠的方式满足各个群体的需求,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现今德国乡村地区,合作社的范围已超越传统的农业领域,延伸至公共品供给、能源、养老等诸多领域。其功能一方面在于满足居民的生活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则是促进乡村地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融合

   乡村店铺合作社

村庄店铺是德国现今乡村发展的重点之一。越来越多村庄日用品店及餐馆由地方合作社来运营。此类店铺按照自负盈亏的原则运营,其主要目的不在于经济收益。因为,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村庄中店铺的消失让居民和管理者都意识到:如果村庄中没有店铺,就意味着村庄不再具有生活气息。

位于黑森林南部的波尔施维尔村(人口:2000)就建立了以经营村庄餐馆及举办文化活动为目标的合作社。该合作社于2006年在当地居民的倡议下建成。其目的是:通过改造老建筑新建一家餐馆,以提高村里的生活质量,同时保留村内中心地带的历史建筑,改善乡村居民的日常需求供给。

创始成员通过在村内举办信息宣讲会迅速吸收到230多名成员,所聚集的资金基本可用于支付老建筑改造所需费用。2007年,镇议会决议批准合作社把老建筑改建成餐馆。具体实施工作主要由合作社成员志愿协作完成。除了合作社本身的资金外,整个项目的资金来源还包括州政府城建资金、赞助商资助以及小额贷款。

餐馆于2010年正式营业。除一名负责人外,还雇有一名厨师与多名服务员。其核心理念是扎根地方特色。此外,这里不仅是当地人相聚的公共场所,也是徒步旅行者的落脚处。另外成立的促进协会负责在此组织举办文化活动,以加强村内的文化气息。该餐馆的建立为本村创造了多个全职与半职工作岗位,激活了村庄的内生机制。餐饮与文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村庄中心地带的发展。

   能源合作社

在《可再生能源法》的影响下,自2000年起,现代能源合作社在德国蓬勃发展。仅2011年就有150多个合作社诞生。从2008年至2011年期间,可再生能源合作社的数量增长四倍。从地区角度来讲,大部分能源合作社位于巴伐利亚、巴登符腾堡及下萨克森州的大面积乡村地区。目前,德国有8万多人参与新型能源合作社。近年来新成立的500多家能源合作社共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约8亿欧元。

能源合作社的目的通常在于实现以分散、独立、经济的方式获取能源。这是一种公众参与形式,主要在乡村地区开展。能源合作社为居民提供机会,让他们能够为能源转型及气候保护做贡献。此外,也给地方及区域性能源项目带来投资机遇。

能源合作社的职责范围通常涉及相关设备的安装与运营,以获取可再生能源或者开辟公众参与的途径。此外也涉及热电联产设备的安装与运营、公众对电网及天然气网运营的参与、节能措施的实施(如:房屋节能改造、照明器具的更换)等内容。有些合作社会同时对不同技术领域进行投资,而有些则会专注于部分领域(如:光伏或风电设备)。

   养老合作社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使得社会对护理的需求越来越大,在财政与人力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养老合作社成为为老年群体提供有尊严的照护服务的合理途径。养老合作社是由日常愿意相互帮助的群体组成,其目的在于让其成员尽可能较长时间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养老合作社一般集中在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无法得到保障的地方,旨在填补照护服务网络体系中的空缺。

德国首批养老合作社于1991年作为示范项目诞生于巴登符腾堡州。2006年德国《合作社法》修订后,鼓励大众出于社会和文化目的建立合作社,这更进一步推动了乡村地区养老合作社的发展。

巴登符腾堡州的雷德林根养老合作社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该合作社的目的在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支持与帮助,从日常生活、日间护理到痴呆症老年人的照护等。合作社负责协调组织,以保证老年人的照护服务。目前,该合作社共有成员650名。具体来讲,雷德林根养老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的主要服务有:

日常生活协助:包括衣物洗涤、打扫卫生、购物、做饭、园艺工作、积雪清扫等。合作社成员可自由选择服务种类,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

照护式老年人住所:合作社管理者两处住房,共有71套无障碍公寓。

送餐:通过与当地养老机构及相关慈善基金会合作,合作社负责每日把热餐送至私人住所。

出行:因就医等原因需要出行的成员可选择该服务。合作社成员接送有此类出行需求的成员。

手工艺服务:对于住所或花园中的日常技术问题,成员可以联系合作社寻求协助。按8.2欧元/时的标准支付报酬。

咨询:退休的专业人员免费提供其专业领域的咨询服务,如:税务、法律等。

探访服务:合作社管理人员按照需求为孤寡老人等免费组织探访服务。

日间护理:1990年,合作社成立之初,其所在地共有约500名需要在家护理的成员。为了给负责照护此类成员的家属提供支持,合作社设立了日间护理服务。

老年痴呆症患者照护:合作社成员为相关老年痴呆症患者提供日间上门照护服务,视情况亦可提供夜间照护。此外,新开设的痴呆症患者导航服务旨在通过与公安局、急救中心等相关部门合作帮助走失的老年人。

合作社资金来自成员缴纳的会费(单人每年32欧元,夫妻每年46欧元)以及服务提供者获取的部分报酬。此外,也有部分来自社会捐赠以及公共资助。为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除咨询与探访服务以外的所有服务均为有偿服务。合作社的服务目前均由志愿者来承担。服务的费用标准由合作社主席团协商制定,目前为每小时8.2欧元。提供服务者获得其中的6.8欧元,剩余部分则用于合作社的管理运营。通常,该部分费用可以覆盖合作社日常的管理费用以及相关保险与税务。

城乡多元互动

现代德国乡村社会的开放与多元也体现在与城市的互动关系中。工业革命后,交通网络的发展打破了工业革命前城市与乡村的隔阂。1950年代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的转型更是促进了城乡间的互动。

现今,随着现代服务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城乡关系涉及经济、社会与文化等多个领域的互动。一方面,城市居民因休闲度假、自然体验以及对生态农产品的需求而频繁前往乡村地区。另一方面,乡村居民也会出于就业、教育等需求进入城市区域。总体而言,城市与乡村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差异越来越小。而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的身份认同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部分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与城市居民毫无差异,也有部分城市居民因经常前往乡村开展自然休闲活动等对乡村产生了更深的认同感。不少德国人同时生活在这两个空间内,他们在工作日的时候生活在城市,周末则在乡村度过,并把乡村称为家园。

结语

本文对乡镇自治体系下德国村庄共同体的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与梳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以协会与合作社为主要支柱的德国现代乡村社会结构,并通过具体案例对此做了较为详细地阐述,同时简要介绍了作为开放体系的现代乡村社会与城市的多元互动关系。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发展开始触及深层次的社会结构本身,乡土中国经历着全面的结构变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乡土社会的封闭性、稳定性逐渐被打破,其赖以维系的“熟人社会”基础也面临瓦解。中国的传统乡村共同体正在逐渐走向更加开放的现代社会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审时度势,将乡村现代化转型提上日程,明确提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以乡村社会的结构新型态为基础。在此情况下,深入剖析德国等已完成现代化转型国家的乡村社会演变历程及其经验教训,无疑能够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乡村社会结构提供启示,更好地推进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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